建筑工程学院关于接收2023年本校、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发布者:赵华发布时间:2022-09-18浏览次数:4223

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现制定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关于接收2023年本校、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3年免试推荐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罗尧治 刘峥嵘

副组长:贺勇 成光林 张威

成 员:边学成  段元锋  许月萍  姜秀英  赵华  路琳琳

申诉联系人:朱润

申诉联系电话:0571-88208677 电子邮箱:rzhu@zju.edu.cn

2.复试以招生学科为单位进行,各学科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学科负责研究生工作所长(副所长)担任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学科的推荐和复试工作。

 

二、招生名额

硕士招生名额以2023年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为准,直博生招生名额依据生源质量及导师接收名额及导师、考生双方意向择优录取。

 

三、复试形式

1.所有学生参加申请学科的综合能力测试,复试内容包括个人情况介绍(线上复试考生请准备5分钟以内PPT)、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及其应用能力、科研经历与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同时对学生思想品德进行考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2.各复试小组专家不少于5人,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办事公正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的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相关名单上报学院审核备案。

3.复试的组织形式:

1)本校学生:采取线下复试形式;

2)外校、外院学生:因疫情防控需要,为了保障师生健康安全,根据学校统一部署,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主要采用钉钉(Ding Talk)作为复试平台。具体视频复试流程和要求及学生需做好的准备工作详见“浙江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视频面试考生须知”。

4.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时间一般每生不少于20 分钟。

5.复试需准备材料(本校申请者携带相关材料纸质版,外校申请者需根据复试钉钉群提供的链接将以下材料电子版上传至指定位置):

1)《浙江大学2022年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从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签名);

2)个人简历;

3)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期间成绩单和成绩排名证明(注明前三年总评成绩的专业排名和专业总人数,须由所在院系教务部门盖章);

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6)其他重要成果:包括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获奖证书、个人设计作品等;

7)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还须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专家推荐信.docx”(点击下载),推荐信须专家手写签名。

 

四、复试资格

学院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复试名单,初审通过的学生即获得复试资格,审核结果将在报名系统中公布。复试学生需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错过复试时间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五、录取程序

1.复试成绩按百分制,六十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各学科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录取状态分“拟录取”和“候补”两种类型。

3.本次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可以不确认导师,各学科可以在明年考试上线考生录取时一同确认导师。

4.在符合相应报考条件且招生指标允许的情况下,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已复试学生拟录取类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六、录取查询

1.学院在浙大免试推荐研究生报名系统中发出拟录取通知,学生在浙大免试生报名系统中查看拟录取结果。

2.拟录取状态区分为“接受”、“不接受”、“候补”,“接受”状态为拟录取,“不接受”状态为不录取,“候补”状态者在有名额空缺时可以增补,“候补”信息标注在“学院留言”栏目中。

 

七、录取进程

据教育部推免生工作安排,923日起,推免生可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928日起所有推免生均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未及时确认的学生不再保留拟录取资格,学院按照缺额依次补录“候补”状态的学生。

时间

工作内容

920-21

通知考生参加复试,考生按照要求回复确认是否参加复试。相关考生应及时注册钉钉并等待加入钉钉群。

921

本校推免生线下面试

(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另行发布)

923-24日外校及外院线上面试

各学科组织复试和录取

(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另行发布)

926-927

学院通过报名系统或群通知反馈考生复试结果

92724:009280:00

9280:00后,考生在国家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志愿填报。

92812:00后,学院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复试和拟录取通知,拟录取学生完成接收确认手续。

92817:00前,与拟录取考生的双向拟录取确认工作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考生视放弃我院保研资格,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被录取为候补推免研究生的同学,也请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院专业志愿,同时务请时刻保持手机畅通,如果有放弃的同学,学院会第一时间按候补排序名单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指令,依次递补。

 

八、其它

1.申请考生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或入学资格。

2.拟录取推免生均须获得母校推荐资格,对未取得推荐资格的同学所进行的预录取工作以及进行的相关承诺,一律无效。

3.拟录取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政审不合格;

2从考生报名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处分;

3)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及以上(或80分以上);

5)应届毕业时不能按时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4.拟录取推免生请于20233月按我校体检要求自行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2023331日前将体检表寄送到院系。体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5.拟录取博士的专家推荐信原件可在拟录取结果公布后一至两个月内提交,邮寄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A341,建工学院学院教学办,邮编:310058,联系人:赵老师,电话:0571-88208680。(为确保快件安全,建议通过EMS或者顺丰邮寄)

6.政审及调档要求,请关注我院学工办通知,并按时完成。

7.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尽量不要电话咨询。相关事宜请发邮件至:jgyjs@zju.edu.cn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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