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2023年校爱心基金捐款和省工会第九期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参保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莹砾发布时间:2022-11-08浏览次数:177


各工会小组、各位老师:

您好!为继续倡导和发扬“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精神,继续做好2022年度和2023年度浙江大学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捐款和浙江省总工会省级产业工会第九期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参保报名工作,现将具体工作说明如下:

一、学校爱心基金捐款

1、人员范围:事业编制教工(含学科博士后)和已加入工会的其他非事业编制人员

2、捐款金额:不少于120/人(含2022、2023 两年度)

3、捐款方式:事业编制教工(含学科博士后)工资代扣2022年退休教职工和其他非事业编制人员须现金捐款

 

二、省大病医疗互助保障

1参加对象:仅限浙江省城镇职工医保的在职工会会员,农村医保和外省医保的不能参保。保障期后退休(即202311日后退休)的工会会员均可参保,延聘职工可以参加,返聘职工不能参加。不符合条件的参保,不能享受补助,也不能退保。

2保障期限:本期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期限为一年,自202311日零时至2023123124时止。

3缴费方式:省大病医疗互助保障一律收取现金,事业编制教工(含博士后)缴纳60/;已加入工会的其他非事业编制人员缴纳80/

 

三、时间及要求

1、请各工会小组与本小组所有会员联系确认捐款情况,并在学院工会小组长钉钉群里下发的名单上补充登记相关信息,原有信息如有变动请用红字标识。原有人员不参保(请勿删除)请在表格sheet1里将对应金额改为“0”,新增人员信息请在表格sheet2里补充登记。

2、请于20221114日(周一)前把本小组爱心基金捐款和大病医疗互助保障金的电子版名单发送到邮箱:0917527@zju.edu.cn,收取的爱心基金捐款(现金)、大病医疗互助保障金(现金)与电子名单应收金额核对一致后,请统一到学院财务办公室安中A320潘峤琳老师处现场缴款 

由于本项工作任务量大、时间紧迫,事关老师们的切身利益,请各工会小组尽力帮助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感谢大家的支持! 

建筑工程学院工会

2022118

  

附件:

关于参加浙江省总工会省级产业工会第九期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的通知.pdf

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产业工会第九期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关于开展2022和2023年度浙江大学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捐款的通知.pdf


表格下载及历年通知详见校工会网站:http://zdgh.z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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