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届毕设通知(三)】关于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 (论文)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陈万伟发布时间:2023-04-19浏览次数:748

各研究所(中心)、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的工作安排,土木工程学系要求2023届土木、水利与交通工程专业所有学生于56日(周六)前完成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答辩,具体要求如下:

1.   由各研究所(中心)具体安排中期检查答辩,采取线下答辩方式;

2.   答辩专家组由3-5名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设答辩组长1名,各答辩小组可指定一位研究生或参加答辩学生为答辩助理,负责整理材料等工作;

3.   答辩完成后请各研究所负责人于511前将签字后的《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评分表》(附件1)纸质版提交教育教学办公室(安中大楼A339)、电子版发送chenwanwei@zju.edu.cn备案;

4.   本次中期检查对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及英文翻译进行评分,评分可按建工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评分标准(附件2)要求,该分值直接计入学生最终成绩,占比30%。学系根据中期答辩表现,抽检末位学生参加统一毕设答辩。

5.   答辩前请各位同学做好以下准备:

(1)本科生教务系统导出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签字版)、开题报告及开题报告考核表(签字版)、文献综述、英文翻译,以上资料打印简装后于答辩当天提交答辩专家组;

(2)要求各位同学准备5分钟PPT,内容应包含:课题研究意义、研究内容、方案及计划、已完成的研究工作以及下一步计划安排等。

 

  为有序推进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土木工程学系制定了《土木工程学系2023届本科毕业生设计实施细则》(附件3),请大家遵照执行,做到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不下降、进度不延误,确保按期答辩,按期毕业。

 

后续毕业答辩安排会发布在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专栏的本科生教育栏目,请持续关注!


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系

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

2023418

 

附件1:浙江大学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评分表.xls

附件2:建工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评分标准.pdf

附件3:土木工程学系2023届本科毕业生设计实施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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