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2年国家级、省级、校级、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科研实践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者:陈万伟发布时间:2023-04-23浏览次数:499

各位老师、同学:

        2022年国家级、省级、校级、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科研实践计划项目已进入结题验收阶段,根据《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浙大本发〔2021〕16号)文件精神,请各院(系)、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做好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要求

        1.各学院(系)、有关部门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组负责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2.要求项目组全体成员参与结题验收各个环节,对于无故不参与结题验收的学生按学校管理办法及学院(系)过程管理实施细则处理。

        3.验收材料包括项目结题报告,成果材料(论文、著作、参赛获奖、专利等)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4.结题验收成绩评定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记载,进入末位审核的项目成绩记为待定,严格控制项目验收质量。

        二、验收进程安排

        1.5月5日前,项目团队学生负责人上传验收材料。登录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学科竞赛管理系统(http://kyjs.zju.edu.cn/kyxl/login_tologinin.actio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填写项目成果后,再上传结题报告。国家级、校级、院级SRTP和科研实践项目请上传《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实践)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省创项目请上传《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2)。

        2.5月10日前,指导导师登录管理系统审批项目结题报告(操作指南见附件3)。

        3.5月22日前,学院(系)组织结题验收项目组准备好验收材料以及相关支撑材料参加结题验收,学院(系)、有关部门将结题验收评定成绩录入管理系统中。

        三、末位审核制试点

        今年科研训练(实践)末位审核制具体实施如下:

        1.对12个学院(系)(详见下表)结题验收评审成绩排在末位的项目进行二次评审,末位项目数量原则上为参加结题评审项目(国家、省、学校、学院四级科研训练、科研实践项目)总数的5%,具体名额见下表。

2023年结题项目进入末位审核各学院(系)数量

序号

学院

总数(项)

末位审核项目数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120

6

2

医学院

114

6

3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75

4

4

建筑工程学院

74

4

5

海洋学院

73

4

6

国际联合学院

68

3

7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63

3

8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59

3

9

公共管理学院

58

3

10

经济学院

55

3

11

药学院

53

3

12

外国语学院

49

2

        2.进入末位审核的项目,根据立项任务书的要求和学院(系)结题答辩专家意见进行完善和改进,由学院(系)组织专家进行二次评审,评审结果分为:同意结题、不同意结题。

        3.不参加二次评审的末位审核项目,按终止项目处理。二次评审不同意结题项目可以申请延期;终止项目(包括中止项目),收回项目经费,扣回所有成员由项目立项所获得的第二课堂计点(学分)。

        4.请试点学院(系)于5月23日前将进入末位审核的项目名单发本科生院备案,结题验收成绩待录; 6月5日前学院组织专家对末位审核项目进行二次评审,并将结题验收成绩提交到管理系统。

        四、其他

        2021年暂缓结题的延期项目与本次结题验收同步进行,不再延期。

        

       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陈老师,电话:88208683,EMAIL:chenwanwei@zju.edu.cn

        建工科创中心杜瑶;电话:18383921954;EMAIL:2453465833@qq.com


 

附件:

附件1. 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实践)计划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更新版).doc

附件3. 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系统申报指南、项目管理操作手册.docx

附件4. 浙江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记录表.docx

附件5. 浙江大学大学生科研实践计划项目结题答辩记录表.docx

附件6. 末位审核项目名单模板.xlsx

附件7. 《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浙大本发〔2021〕 16 号.pdf

 



原文链接:http://kyjs.zju.edu.cn/kyjs#/home/news/8753?type=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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