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2023年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发布者:赵华发布时间:2023-05-22浏览次数:1704

为做好2023年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如下:

组 长:罗尧治  刘峥嵘

副组长:贺     

成 员:段元锋  边学成  许月萍  成光林  赵 华

申诉联系人:朱润

申诉邮箱:rzhu@zju.edu.cn

通讯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A323

二、招生计划

本次学院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共14,其中:交通运输3人,土木水利11人,最终以学校研究生院下拨指标为准。

三、复试形式

2023年学院“申请-考核制”非全日制工程博士复试工作采用线下综合考核面试的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范围)。

学院将在复试前组建复试考生钉钉群。所有复试考生务必提前下载钉钉软件,使用报名系统登记的手机号码注册钉钉账号。如钉钉手机号码和报名时登记的手机号码不一致,应至少在5月25日前发送手机变更说明到学院教学办邮箱:jgyjs@zju.edu.cn,邮件标题“***考生申请变更钉钉手机号码”。

四、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前需通过学院复试资格审查,并提交《博士研究生导师志愿登记表.pdf》(请自行提前打印填写)。资格审查时核验下列证件:

1.准考证(请提前到博士生报考系统下载打印);

2.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五、复试安排

1.资格审查:529日(周一)上午8:30-9:00,地点: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A216

2.复试开始时间:529日(周一)上午9:00,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分组安排另行通知。

3.同等学力(无硕士学历和学位)考生在综合考核阶段须以笔试形式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专业课。考试时间:528日(周日)13:00-17:30,地点: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A326,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经学院初审通过和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本人放弃复试资格。

5.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英语水平、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包含专业基础知识、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学术志趣、科学素养等)考核。每位考生需准备8分钟以内的PPT报告(最迟在528日中午12点前按钉钉群要求提交学院),全面展示自己的知识背景、学业成绩、取得研究成果、攻读博士期间的研究设想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掌握程度等。专家问答部分主要对考生的外语水平、专业素质、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

6.综合复试成绩为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

7.复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六、拟录取

学院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报考志愿和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并遵照师生双向选择、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者不录取。

七、其他事项

1.复试期间外校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校园,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请所有复试考生务必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有发热等症状请及时告知学院复试工作人员。

3.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及政审相关事宜请关注浙大工程师学院招生主页相关通知,网址:http://pi.zju.edu.cn

4.复试地点可查看紫金港地图(链接https://map.zju.edu.cn/index)。

5.未尽事宜请参照: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通知链接:https://zhfw.zju.edu.cn/2023/0508/c4901a2754034/page.htm

6.本办法由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具体问题请联系教育教学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8208680,邮箱:jgyjs@zju.edu.cn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3522

 

附:2023年非全日制工程博士复试名单(按报考专业、报名号排序)

2023年非全日制工程博士复试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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