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关于接收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发布者:赵华发布时间:2023-09-19浏览次数:10483

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现制定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关于接收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4年免试推荐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罗尧治  刘峥嵘

副组长:贺    成光林  张 威

成 员:边学成  段元锋  许月萍  赵 华

申诉联系人:朱润

申诉联系电话:0571-88208677 电子邮箱:rzhu@zju.edu.cn

2.复试以招生学科为单位进行,各学科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学科负责研究生工作所长(副所长)担任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学科的推免生材料审核和复试工作。

二、招生名额

硕士招生名额以2024年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和专项通知公布的推免名额为准,直博生招生名额依据生源质量、学科(导师)接收名额及导师与考生双方意向择优录取。招生名额包括已确认报考我院的夏令营卓越营员及递补的优秀营员。 

2024年学院推免招生计划名额如下(含夏令营、校内和校外推免):

招生专业(学科)

学术硕士

专业硕士

直博

城乡规划

0

10

12

建筑技术

0

9(含智慧绿洲2个、平衡中心1个)

建筑设计、建筑历史

0

21(含平衡中心9个)

工程管理

3

0

1

市政工程

4

9(含智慧绿洲3个)

5

水工结构

2

2

3

水文水资源

2

2

2

防灾工程

3

3

3

岩土工程

14

20

33

结构工程(含智能建造)

11

23(含智慧绿洲2个、平衡中心3个)

27

结构工程(建筑材料)

2

2

1

桥梁隧道

3

3

4

道路与交通(道路)、交通运输(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2

2

1

道路与交通(信息)、交通运输(智能交通系统)

3

4

7

备注:1.上表不含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招生名额。2.推免名额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各类项目招生根据导师和学生最终双选结果确定。

三、复试资格

学院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照不同学科分别对考生报考材料进行初审。确定为“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由学院统一在推免报名系统进行审核。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在推免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复试。如因故不能参加复试,请尽早告知我院,以便把机会让给候补同学;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

学院将统一组建复试考生钉钉群。请确定参加复试的外校及外院考生在922日前下载钉钉程序,并使用报名时登记的手机号码实名注册钉钉账号,收到钉钉邀请入群信息后,及时加入钉钉群。(如钉钉注册手机号与报名手机号不同,请于921日前发送邮件至jgyjs@zju.edu.cn告知,邮件标题“某同学更换钉钉手机号码的说明”。)

请考生及时关注钉钉群消息通知,按通知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错过复试时间的考生视为本人放弃复试资格。

四、复试安排

1. 2024年学院校内、校外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取线下综合面试的形式。

2.各学科复试小组专家不少于5人,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学院的教师担任。

3.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内容包括个人情况介绍(请提前准备5分钟以内介绍PPT)、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及其应用能力、科研经历与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同时对学生思想品德进行考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4.请考生准备6份推免申请表和1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表在面试时交给面试专家参考,相关材料不再返还。此外,建筑规划考生可自带1份个人作品集,本人面试后随身带走。 

五、拟录取

1.复试成绩按百分制,六十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各学科分别按照招生类别、招生名额和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3.在符合相应报考条件且招生指标允许的情况下,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已复试学生拟录取类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4.本次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可以不确认导师,各学科可以在明年统考上线考生录取后统一确认导师。

5.拟录取推免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方可正式录取为我校2024年免试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研究生。

六、复试录取进程

据教育部推免生工作安排,926日起,推免生可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929日起所有推免生均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我院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未及时确认的学生不再保留拟录取资格,学院按照缺额依次补录“候补”状态的学生。

时间

工作内容

921日前

通知考生参加复试,考生按照要求回复确认是否参加复试。相关考生应及时注册钉钉并等待加入钉钉群。

921日(周四)

本院推免复试考生面试

(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另行发布)

923-24

92317:00前,外校及外院复试考生在推免报名系统上传复试PPT;

92414:00-16:00,外校及外院复试考生资格审核。

925日(周一)

外校及外院推免考生面试

(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另行发布)

927-28

学院反馈考生复试拟录取结果

929日(周五)

92911点前,考生在国家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志愿填报。

92912:00-16:00,学院逐一在国家研招网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复试和拟录取通知,拟录取学生需按规定时间在系统内及时完成“接受复试通知→接受拟录取通知”等程序。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考生视放弃我院推免录取资格。

被录取为候补推免研究生的同学,也请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院专业志愿,同时务请时刻保持手机畅通,如果有放弃的同学,学院会第一时间按候补名单排序在国家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录取指令,依次递补。

 七、其它事项

1.申请考生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或入学资格。

2.拟录取推免生均须获得母校推荐资格,对未取得推荐资格的同学所进行的预录取工作以及进行的相关承诺,一律无效。

3.拟录取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

2从考生报名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处分;

3)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及以上(或80分及以上);

5我校规定的研究生新生入学日期前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4.拟录取推免生请于20243月按我校体检要求自行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2024331日前将体检表寄送到院系。体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5.拟录取博士的专家推荐信原件可在拟录取结果公布后一至两个月内提交,邮寄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A341,建工学院学院教学办,邮编:310058,联系人:赵老师,电话:0571-88208680。(为确保快件安全,建议通过EMS或者顺丰邮寄)

6.政审及调档要求,请关注我院学工办通知,并按时完成。

7.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尽量不要电话咨询。相关事宜请发邮件至:jgyjs@zju.edu.cn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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