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学生党支部、各位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
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是入党前的必经环节。学校2023年第四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举办在即,为切实提高学生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根据《浙大党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要求以及建工学院党员发展实际情况,现将建工学院2023年秋冬季发展对象培训班具体实施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建工学院2023年秋冬季发展对象
二、 时间安排
1.学员报名:11月2日—11月5日。全体需参加本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学员完成网上报名注册。操作方法见学生操作指南(附件1)。
2.集中教学环节:11月18日(教学安排以实际通知为准)
3.院系教学环节:11月21日前
4.考核环节:11月24日(暂定,测试形式另行通知)
三、 培训方式
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环节包括学校层面的集中教学、网上课程学习、院系层面的教育培训和研讨学习,以及与全校统一的结业考试。
1.集中教学与线上教学安排
待定。
2.院系培训计划
序号 | 教学方式 | 时间 | 教学内容 | 所需课时 | 备注 |
1 | 实践教育 | 11月1日-11月17日 | 录制微党课视频 | 4 | 必修 |
2 | 分享展示 | 11月7日 | 小组讨论;分享展示 | 4 | 必修,分组进行 |
3 | 联系人谈心谈话 | 11月17日前 | 入党联系人与积极分子谈心谈话并记录《积极分子考察表》 | 2 | 必修 |
4 | 总结报告 | 11月20日 | 提交发展对象培训班总结报告(1500字以上) | 2 | 必修 |
四、培训内容
1.主要开展党的理论教育,尤其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的二十大;开展党性教育,尤其是党章党规党纪、党的宗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四史”学习教育。
2.自学资源:《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辅导教材》电子教材,另外鼓励学员利用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新华网(http://www.xinhua.org)、浙大党校网站(http://zddx.zju.edn.cn)、“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cdyweixin)、浙大组工微信公众号(微信号:EZhejiangUniversity)、学习强国APP、学习公社APP等学习平台开展日常学习。
四、 培训要求
1.学员应端正态度,认真接受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
2.学员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考勤制度,完成各环节相应的培训学时的学习。开班仪式与线下集中教学环节不得无故缺勤,无故缺勤者不予结业。校级集中教学原则上不能请假。
3.学员须参加结业考试。各项培训环节考核均合格者发放结业证书。
4.在整个培训环节中,对有不诚信行为的学员,一经发现,作不合格处理,并建议其所在党组织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
五、 学员结业信息核对
学员若对自己的“校区出勤”“院系出勤”“实践环节”“结业论文”考核信息有疑问,请在11月25日前向学院团组织申请核对。信息核对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其他环节的培训要求与学校保持一致,详见:http://zjutw-zju-edu-cn-s.webvpn.zju.edu.cn:8001/2023/1027/c32435a2819290/page.psp
如有疑问,请联系:
学工办、团委金老师,88206426,安中A345;
团委思政中心赵同学,15263691329。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党校建筑工程学院分校
共青团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