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学院2023年秋冬季发展对象院级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金立乔发布时间:2023-10-31浏览次数:10

学院各学生党支部、各位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

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是入党前的必经环节。学校2023第四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举办在即,为切实提高学生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根据《浙大党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要求以及建工学院党员发展实际情况,现将建工学院2023秋冬季发展对象培训具体实施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建工学院2023秋冬季发展对象

二、 时间安排

1.学员报名:112—115日。全体需参加本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学员完成网上报名注册。操作方法见学生操作指南(附件1)。

2.集中教学环节:1118日(教学安排以实际通知为准)

3.院系教学环节:1121日前

4.考核环节:1124日(暂定,测试形式另行通知

三、 培训方式

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环节包括学校层面的集中教学、网上课程学习、院系层面的教育培训和研讨学习,以及与全校统一的结业考试。

1.集中教学与线上教学安排

待定。

2.院系培训计划

序号

教学方式

时间

教学内容

所需课时

备注

1

实践教育

111-1117

录制微党课视频

4

必修

2

主题讨论

分享展示

117

小组讨论;分享展示

4

必修,分组进行

3

联系人谈心谈话

1117日前

入党联系人与积极分子谈心谈话并记录《积极分子考察表》

2

必修

4

总结报告

1120

提交发展对象培训班总结报告(1500字以上)

 2

 必修

四、培训内容

1.主要开展党的理论教育,尤其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的二十大;开展党性教育,尤其是党章党规党纪、党的宗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四史”学习教育。

2.自学资源:《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辅导教材》电子教材,另外鼓励学员利用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新华网(http://www.xinhua.org)、浙大党校网站(http://zddx.zju.edn.cn)、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cdyweixin)、浙大组工微信公众号(微信号:EZhejiangUniversity)、学习强国APP、学习公社APP等学习平台开展日常学习。

四、 培训要求

1.学员应端正态度,认真接受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

2.学员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考勤制度,完成各环节相应的培训学时的学习。开班仪式与线下集中教学环节不得无故缺勤,无故缺勤者不予结业。校级集中教学原则上不能请假。

3.学员须参加结业考试。各项培训环节考核均合格者发放结业证书。

4.在整个培训环节中,对有不诚信行为的学员,一经发现,作不合格处理,并建议其所在党组织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

五、 学员结业信息核对

学员若对自己的校区出勤”“院系出勤”“实践环节”“结业论文考核信息有疑问,请在1125日前向学院团组织申请核对。信息核对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其他环节的培训要求与学校保持一致详见:http://zjutw-zju-edu-cn-s.webvpn.zju.edu.cn:8001/2023/1027/c32435a2819290/page.psp

如有疑问,请联系:

学工办、团委金老师,88206426,安中A345

团委思政中心同学,15263691329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党校建筑工程学院分校

共青团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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