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与城市规划系研究生:
为激发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其全面发展,结合我系实际,设立金成奖学金并制定本办法。
金成奖学金即金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奖学金,包括金成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学金、金成研究生竞赛奖学金等。
一、奖学金评选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城乡规划专业一、二、三年级的在校研究生。
(二)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当学年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未完成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学生取消其各类奖学金评选资格。
二、各类奖学金评选具体条件
(一)金成研究生学术成果奖
用于奖励攻读学位期间在学校认定的一级期刊或研究生院公布的A类期刊,以及SCI和SSCI刊物上发表论文,或授权专利发明的研究生。(注:发表论文当年,期刊被预警的SCI论文,做为A类期刊论文;SCI论文数量相同的条件下,影响因子高者优先)
其中成果必须由研究生个人独立或者与他人合作完成但成果署名中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者与导师合作完成(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成果包括:学术论文、著作(含章节)、调查或研究报告、专利等。其中,学术论文和著作要求具有原创性,且已录用或发表;调查或研究报告需要有专业认可度;专利已进入公示、实质审查或授权阶段。
对象:面向一、二、三年级在读研究生;
名额:每位硕士生在学期间最多只能获此项奖励一次,学术成果特别丰富的学生可申请特别奖;
金额:特别奖:5000元、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
注:博士研究生该奖项设置同硕士研究生。
(二)金成研究生竞赛奖
用于奖励在全国城市设计作业评优、社会调查作业评优、美丽乡村设计竞赛、景观规划与设计竞赛等重要比赛中获得佳绩的团队。
对象:面向全年级研究生;
名额:每位同学的获奖数量不受限制;
金额:获全国一等奖的团队,奖励1万元;全国二等奖的团队,奖励0.8万元;全国三等奖的团队,奖励0.4万元;全国佳作奖的团队,奖励0.2万元。
省级一等奖的奖励额度同全国二等奖,奖励0.8万元;省级二等奖的奖励额度同全国三等奖,奖励0.4万元,省级三等奖的奖励额度为0.2万元。
市级一等奖的奖励额度同省级二等奖,奖励0.4万元;市级二等奖的奖励额度同省级三等奖,奖励0.2万元。
注:研究生参与本科生团队一起竞赛获奖的,按一次计,不可重复申报。
三、评审机构和流程
(一)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区域与城市规划系组织城市“金成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学金评选的组织、协调和材料审核工作。
(二)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于每年10~11月结合学生学年综合素质评价进行。
请有意向的同学在2023年11月15日11:30前将金成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正反打印一式两份)递交到学工办王晓萌老师处(安中A345),相应电子版发到邮箱:0020527@zju.edu.cn。
(三)各种奖学金统一评定,统筹考虑,并对初评名单进行公示,以充分征求师生意见。
四、奖励办法
(一)由区域与城市规划系或金成集团向获奖学生颁发奖金和证书。
(二)各类奖学金奖金分两次发放。第一次在冬学期发放,第二次在夏学期发放。
(三)对已获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将撤销其所得奖项,追缴已发奖学金,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对已获奖学生,如果在奖学金发放之前受校纪处分的,取消其奖学金;如果在第一次奖学金发放之后受校纪处分,则取消其第二次发放的奖学金。
五、其他
本办法由区域与城市规划系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严静老师,电话:13516814439;电子邮件:sryjuu@zju.edu.cn。
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秘书处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