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说明及相关信息参考

发布者:赵华发布时间:2023-11-11浏览次数:60

各位老师、同学:

    因学校近年关于研究生资助标准进行了多次调整,不同年级或不同指标类型同学的助学金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为便于老师和同学准确了解相应的助学金发放标准,现将学院“工学类全日制”研究生的助学金发放信息整理如下,管理类及各类专项计划同学的助学金可参照学校文件标准和相关规定执行。

1、学校最新助学金文件规定2022年9月起执行

  《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2〕46 号).pdf

 

2、硕士生助学金标准(不含专项计划):

资助类型学校基础助学金导师科研助学金
工学硕士1375元/月400元/月


3、工学博士生助学金标准(不含专项计划)

资助类型学校基础助学金导师科研助学金
中期考核前中期考核后中期考核前中期考核后
A类指标2500元/月2500元/月1600元/月2600元/月
C类指标(2021级及以前)4100元/月5100元/月00
C类指标(2022级、2023级)2500元/月2500元/月1600元/月2600元/月
B类指标(2022级及以前)1667元/月
1250元/月
1600+833=2433元/月2600+1250=3850元/月
B类指标(2023级起)1250元/月1250元/月1600+1250=2850元/月2600+1250=3850元/月

  附:截至2023年9月学制期内博士生指标类型.xlsx(供参考,如信息有出入,请及时与学院联系)

 

4、发放要求:

    学校设立研究生科研助学金主要是为激发研究生科研积极性,提升研究生学术(实践)创新能力,加强科研育人实效,经费主要来源于导师的科研项目经费,资助金额应不低于学校资助标准,获助研究生应完成研究生培养所要求的科学研究、教学实践等工作。

 

5、其他说明:

    请所有导师(导师组)参照上述学校规定标准,尽量按月发放科研助学金。如采用不按月发放等特殊情况,请务必提前告知同学。

    如存在导师(导师组)未提前告知同学、且超过2个月未按时发放科研助学金的情况,同学可以主动和导师联系反馈,或向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老师反馈代为转告导师。

    教学办联系人:赵老师,邮箱:zhaohua75@zju.edu.cn


教育教学办公室

202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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