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2〕46号),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学校设立学业优秀奖助金,主要用于奖励、资助在学术(实践)创新方面表现优良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现将2022-2023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参评对象及要求
参评对象: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博士生需已通过中期考核,硕士生需二年级及以上。
参评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诚实守信,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美育实践活动,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健康的审美追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担任社会工作或从事公益服务活动等,具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较强的服务奉献意识。
(5)按要求缴纳学费并完成注册。
(6)参评学年不处于休学、保留入学资格等学籍状态。
(7)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建工学院学业优秀奖助金参评对象名单,请各位同学认真核对名单,若对名单有疑问,请在11月24日前联系王晓萌老师。
二、 奖助金名额及标准
学业优秀奖助金设一等学业优秀奖助金和二等学业优秀奖助金,其中一等学业优秀奖助金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40%。
奖助金设置向部分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具体根据研究生院认定的学科目录执行(附件2),建工学院没有部分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
学业优秀奖助金标准 单位:元/生·年
类别 | 博士生(中期考核后) | 硕士生 (二年级及以上) | |
| 部分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 | 其他学科 |
|
一等(≤40%) | 13000 | 12000 | 1000 |
二等(≥60%) | 9500 | 8500 | 500 |
三、评选流程及要求
(1)请各班级德育导师和评奖评优负责人牵头,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本班级的评选工作,根据学生在学术(实践)创新能力方面的表现确定所获奖助金等级。根据现有数据梳理的各班级奖助金名额见附件3:各班级学业优秀奖助金名额。
(2)评选结果需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请各班级填写附件4:班级名称+2022-2023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定结果汇总表,于2023年11月27日12:00前将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cceayanjiusheng@163.com,纸质版需全体参评同学和德育导师签字后于2023年11月27日12:00前交至安中大楼A345王晓萌老师处。
(3)学校将于寒假前一次性发放学业优秀奖助金。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办王晓萌老师,88208770;0020527@zju.edu.cn。
附件2:部分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目录.xlsx
建工学院学工办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