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提示

关于举办学院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申报审批流程通知

发布者:吴盈颖发布时间:2023-12-08浏览次数:10

各系、各研究所(中心)、实验中心、机关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包含线上活动,以下简称“报告会等活动”)的管理,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学院对论坛、研讨会、讲座、报告等活动的报备与审批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详见http://www.ccea.zju.edu.cn/2023/1127/c18492a2831263/page.psp)

  请各研究所(中心)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做好论坛等活动的申报:

    1.举办面向全校师生的论坛、研讨会、报告等活动,需按照《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申报流程的通知》,履行网上办事大厅的线上审批程序;

    2.举办面向本研究所(中心)师生的论坛等活动由研究所 (中心)所在的党支部负责审批,并及时做好台账备案

    3.面向学院师生的论坛等活动,由党政办公室或相关机关科室初审后(根据活动实际类型上报初审部门),最后报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批;  

    申报表详见附件。请按要求填写,所里盖章后,交至安中A327吴老师处。

 附件: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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