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路琳琳发布时间:2023-12-26浏览次数:255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深化以学生成长为中心的卓越教育体系建设,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推动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持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优秀学科建设,学校拟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培育导向。申报项目应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能够引领教育教学改革方向,坚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点难点或教学前沿问题,在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更新教学方式方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等方面优势和特色鲜明。

2.  培育范围。培育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化评价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科教融合、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课程及教材建设、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强化培养过程管理等方面。

3.  项目基础。申报项目应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有利于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具备开展研究的良好基础和实践积累,已经围绕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定的改革与实践。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到2024年底校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时达2年及以上。支撑材料较为丰富,培育工作方案完备、可操作性和可推广性强。

4.  创新性要求。申报项目在设计、论证和实施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理论与实践创新。预期成果应具有独创性、实用性和较强的应用推广价值,能够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中起到引领、示范和指导作用。

5.  其他。鼓励长期深耕在教学一线的教师牵头主持培育项目,鼓励中青年教师参与培育项目。鼓励跨学科、跨类别、跨学院、跨单位联合申报,但须以浙江大学为牵头申报单位。

已经获得过历次各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没有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二、培育要求

1.  调研学习。项目组要广泛开展调研,了解申报项目的优势和不足,明确达成目标。

2.  积累成效。项目研究过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着重围绕项目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加强教育教学成果的累积效果,彰显我校研究生培养的鲜明特色与亮点。

3.  宣传推广。通过发表高水平教学论文、在高影响力教学会议上做主题报告、在各类媒体上进行宣传等方式,增强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的影响力。

三、组织实施

1.  项目实施负责人制。培育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由项目负责人组建项目团队,组织开展项目改革、成果总结、材料撰写、专家论证、宣传推广等工作。

2.  单位建立保障机制。各项目牵头单位要强化顶层设计和整体统筹,科学制定培育工作方案,明晰任务,落实到人,并从政策、人力、经费、条件、时间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确保培育项目达成预期目标。

3.  学校给予政策支持。学校对入选的培育项目给予一定的政策、资源支持,组织专家进行全过程指导。对于后续获评省级教学成果奖且被推荐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予以一定的工作经费支持。2024年底校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研究生)的申报推荐,原则上从本次入选的培育项目中选拔。

四、申报程序

1.请各单位认真梳理教育教学方面形成的优势和特色,加强项目统筹,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的申报选题,按要求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择优向学校推荐培育项目。原则上各单位可推荐培育项目数不多于3项。跨单位联合培育项目计入牵头单位名额。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培育项目进行评审,通过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审阅项目申报材料等方式,确定培育项目名单。

五、材料报送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2024年3月8日(周五)前将培育项目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先发送至教学办赵华老师邮箱:zhaohua75@zju.edu.cn,学院审核后确定推荐上报项目,正式报送相关材料

以上请相互转告,谢谢!

  

申报表、汇总表下载及其它事宜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通知https://yjsybg.zju.edu.cn/2023/1225/c61747a2843628/page.p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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