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办法(试行)》(浙大研发〔2015〕17号)和《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22〕47号),现就开展2024年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非在职及非全日制非定向学制内毕业学年研究生(不包括已延期毕业研究生)
说明:毕业研究生奖学金,主要是考虑到学生毕业学年所产生的各类成果未参与过评奖评优,所以设立了此奖学金。因此,只要2023-2024学年是该学生的学制毕业学年(根据学制计算今年是该生的毕业学年)就可以参评。但若现在已经是延期状态,那这个学年就不是该生的“学制内毕业学年”,就不能参评。
二、评选条件
1. 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 学习勤奋,严谨踏实,诚实守信,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3.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美育实践活动,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健康的审美追求;
4.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担任社会工作或从事公益服务活动等,具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较强的服务奉献意识;
5. 按要求缴纳学费并完成注册;
6. 当前不处于休学、保留入学资格等学籍状态;
7. 截至评选工作启动时,在基本修业年限内(以学籍信息为准);
8. 毕业学年有优秀研究成果者。
在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1. 违反校纪校规;
2. 未完成培养方案规定课程。
三、奖励标准
奖励名额为4人,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
四、评选流程
请申报的同学下载填写《建工学院2024年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和《2024年毕业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并于2024年2月27日(周二)下午17:00前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cceayanjiusheng@163.com,纸质版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到安中大楼A345王晓萌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
电子版材料命名要求:以“学号-姓名-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和“学号-姓名-毕业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命名文件,邮件标题为“学号-姓名-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
五、评选说明
1. 成果必须由研究生个人独立或者与他人合作完成,成果署名中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者与导师合作完成(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2. 成果包括:学术论文、著作(含章节)、调查或研究报告、专利等。其中,学术论文和著作要求具有原创性,且已录用或发表;调查或研究报告需要有专业认可度;专利已进入公示、实质审查或授权阶段。
3. 研究成果必须为2023年9月至今累计产出,且之前未以任何形式参加过2022-2023学年校级评奖评优。对于违反者,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收回奖金,并通报有关单位。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办王晓萌老师,办公室:安中A345,电话:88208770;邮箱:0020527@zju.edu.cn。
以上通知请相互转告。
附件3:建工【2022】19号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pdf
附件4:关于《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部分条款的具体说明.pdf
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秘书处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