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关于2024年春季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各位同学好:
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浙大研院〔2012〕22号)文件精神,结合建筑工程学院实际,现将2024年春季博士生、硕士生中期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期考核时间
硕士:在研二春夏进行考核。
博士:普通博士生在博二秋冬进行考核,直接攻博研究生在博三秋冬进行考核,硕博连读(春季)博士研究生在博二春夏进行考核,硕博连读(秋季)博士研究生时间参照硕博连读(春季)博士研究生相应顺延半年。
二、中期考核对象
(1)2023级春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自主遴选博士生;
(2)2022级硕士生;(硕士从21级开始需参加中期考核)
(3)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硕士生;
(4)没有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申请参加本次考核的博士生、硕士生。
【特别提醒】符合条件的留学生需一起参加考核。
考核名单见附件,如有不在名单内的同学,请联系教育教学办沈老师。
2021级研究生须在论文送审前完成中期考核,否则无法毕业。
三、中期考核方式
(1)博士中期考核
考核由学科或者研究所统一组织至少5位教授或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组成考核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该组的有关考核工作;鼓励外院(系)、外专业相关学科的教师参加。“工学+X”交叉中心的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委至少有一名来自所交叉的学科(合作导师或其他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老师),中期考核除了对学业学术水平考核外,还需对研究内容的学科归属做评判。
考核由课程考试和研究能力评估两部分组成:课程考试成绩占20%;研究能力评估占80%。每人撰写1000字以上的个人小结(模板见通知附件),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准备10-15分钟的PPT汇报,介绍攻读博士以来的学习情况、学位论文研究进展、阶段性成果与奖励等,各考核小组统一组织公开答辩。
考核小组应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的原则对学生的总体情况进行认真评估并决定考核结果。
博士生中期考核,根据评审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暂缓通过、不合格-博转硕、不合格-退学。“暂缓通过”为:“第一次考核不合格,但可以参加第二次考核”;“不合格-博转硕、不合格-退学”为:2种分流类型的选项。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30%(留学生不在基数内),良好比例不超过30%。其中考核优秀的学生须修读完成所有学分。
(2)硕士中期考核
考核由学科或者研究所统一组织3-5位副教授或副高职称的导师组成考核小组,其中组长应为教授或博导,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该组的有关考核工作;
考核由课程考试和研究能力评估两部分组成:课程考试成绩占20%;研究能力评估占80%。每人撰写1000字以上的个人小结(模板见通知附件),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准备5-10分钟的PPT汇报,介绍攻读硕士以来的学习情况、学位论文研究进展、阶段性成果与奖励等,各考核小组统一组织公开答辩。
考核小组应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的原则对学生的总体情况进行认真评估并决定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30%(留学生不在基数内)。其中考核优秀的学生须修读完成所有学分。
论文已开题的同学,中期考核与论文中期进展可统筹安排。论文未开题的同学,中期考核与开题报告可统筹安排,论文中期进展与预答辩可统筹安排。
四、中期考核程序
3月7日-3月15日,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申请中期考核,撰写1000字以上的个人小结(模板见通知附件),准备PPT汇报,向研究所申请答辩;
博士应在3月16日-4月7日期间(硕士应在3月16日-5月7日期间)准备PPT向考核小组汇报并答辩(答辩时间由学科或研究所负责人通知);考核完成的博士于4月9日前(硕士于5月10日前)在研究生新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包括个人相关信息、学科考核小组名单、上传个人小结等,导师在研究生系统内审核后,导出《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和个人小结,中期考核表需导师和学科负责人签字,由小班班长连同本班的中期考核延期申请表一起交至安中大楼A341。(请注意中期考核材料和论文中期进展材料分开提交)
各学科或研究所在4月9日前将博士中期考核汇总表纸质版交至教育教学办公室沈老师,汇总表Excel电子版发送至shensm@zju.edu.cn。(5月9日前提交硕士中期考核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教育教学办公室将考核结果录入系统并反馈研究生院,纸质材料归档,考核工作结束。
注:应参加中期考核,因故无法参加的同学,需提交中期考核延期申请表,本人签字、导师签字、研究所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教育教学办公室(安中A341)。
五、中期考核结果
对于通过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科研助学金发放标准的调整自3月份计起。科研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可参照文件《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2〕46号执行。
如有疑问,可咨询沈老师,电话88208689。
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
2024年3月7日
附:考核名单
研究所 | 硕士 | 博士 | 研究所负责人 |
结构工程研究所 | 25 | 6 | 黄铭枫 |
空间结构研究中心 | 15 | 5 | 许贤 |
高性能结构研究所 | 12 | 1 | 王激扬 |
建筑材料研究所 | 5 | 1 | 赖俊英 |
岩土工程研究所 | 27 | 4 | 边学成 |
超重力研究中心 | 9 | 1 | 边学成 |
滨海和城市岩土工程研究中心 | 36 | 4 | 刘海江 |
市政工程研究所 | 18 | 1 | 张仪萍 |
防灾工程研究所 | 11 | 3 | 王乃玉 |
交通工程研究所 | 18 | 6 | 王冠楠 |
智能交通研究所 | 13 | 2 | 梅振宇 |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研究所 | 13 | 1 | 裘知 |
建筑与城市发展国际研究中心 | 8 | 1 | 李文驹 |
建筑技术研究所 | 7 | 4 | 陈淑琴 |
城市规划与设计研究所 | 9 | 1 | 董文丽 |
城乡规划理论与技术研究所 | 12 | 4 | 沈国强王伟武 |
水科学与工程研究所 | 17 | 7 | 谢海建 |
智能建造与工程管理研究所 | 16 | 3 | 王海龙、苏星 |
浙大建筑设计院 | 24 | / | 李宁 |
浙大海宁国际校区 | / | 3 | 根据学科自行安排 |
浙大城市学院 | 10 | / | 根据学科自行安排 |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 12 | / | 根据学科自行安排 |
合计 | 317 | 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