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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省高等学校土木建筑和水利类本科生优秀创新实践成果奖申报通知

发布者:金立乔发布时间:2024-03-11浏览次数:1211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探索以项目为载体的研究性学习和个性化培养方式,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土木建筑和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浙指委)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土木建筑和水利类专业本科生范围内,组织2024年优秀创新实践成果奖申报与评审工作。

一、申请对象

浙江省内设有土木建筑和水利类专业的高校本科生均可申报土木建筑和水利类专业本科生优秀创新实践成果奖。

二、申请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项目,可以申报:

1.由本科生主体依托国家级、省部级或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或相关优秀自拟项目,项目内容有新意、技术思路新颖、有潜在的应用前景和可能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

2.申报项目未在教育部、住建部或团中央等国家级、部局级、省级层面组织的创新活动中获奖。

3.同一高校土木、建筑和水利每个专业类别申报项目不超3项。

三、申请材料

1.土木建筑和水利类专业本科生优秀创新实践成果奖申请书。

2.国家级、省部级或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申请书或立项书相关论文、获奖证书、专利申请及授权等支撑材料的电子文档与扫描件。

3.创新实践成果奖PPT(比例16:9)。

4.创新实践成果奖视频(要求见附件3)。

四、申请与评审程序

1.2024422日前,有关高校将申请材料报浙指委秘书处,申请书(word版)、申请书(盖章扫描版)、PPT、视频、项目信息汇总表发送至邮箱(cceakechuang@163.com),命名形式为“XX大学/学院-申请材料汇总”。

2.“浙指委”委托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3.公示评审结果。

五、奖项设置

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作品奖若干,特等奖可空缺。

六、联系方式

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土木建筑和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金立乔       电话:0571-88206426

电子邮箱: 0017699@zju.edu.cn

联系人:张  宇       电话:0571-88208770

电子邮箱: zhangyu123@zju.edu.cn

 

 

附件1-浙江省高等学校土木建筑和水利类专业本科生优秀创新实践成果奖申请书.doc

附件2-浙江省高等学校土木建筑和水利类专业本科生优秀创新实践成果奖项目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3-视频录制教程.docx

 

 

 

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土木建筑和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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