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罗尧治 刘峥嵘
副组长:贺 勇 成光林 王婷婷
成员:段元锋 边学成 许月萍 赵 华
申诉联系人:朱 润
申诉联系邮箱:rzhu@zju.edu.cn
通讯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A323
二、复试分数线
根据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实际招生计划等情况,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上,按招生计划1:1.5比例确定学院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不足3人的专业按1:2比例),上线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按学校分数线;适用“总高单低”政策上线的考生,总分按相应扣减后计算各项排名。各专业具体复试分数线如下:
专业代码及名称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上线总分 | 备注 |
1201Z2工程管理 | 60 | 60 | 85 | 85 | 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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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00土木工程学科群 | 55 | 55 | 80 | 80 | 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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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00水科学与工程学科群 | 55 | 55 | 80 | 80 | 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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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00交通工程学科群(道路与交通工程-交通控制) | 55 | 55 | 80 | 80 | 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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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100建筑(专业学位)(建筑设计及城市设计) | 55 | 55 | 80 | 80 | 3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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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100建筑技术(专业学位) | 55 | 55 | 80 | 80 | 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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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300城市规划 | 55 | 55 | 80 | 80 | 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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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900土木水利(土木工程) | 55 | 55 | 80 | 80 | 341 | 海洋学院项目上线总分为334 |
085900土木水利(水科学与工程) | 55 | 55 | 80 | 80 | 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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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6100交通运输工程(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 55 | 55 | 80 | 80 | 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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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6100交通运输工程(智能交通系统) | 55 | 55 | 80 | 80 | 388 | 海宁校区可持续智慧城市项目上线总分为320 |
如按复试比例计算复试人数时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计算;若最后一名出现总分(总高单低折减后,下同)相同情况,则此总分同分考生均列入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公布后,招生计划若有微调,复试名单将不作调整。具体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海洋学院项目和海宁校区可持续智慧城市项目上线但低于学院相关专业(方向)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该专业(方向)相对应的招生项目。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强军计划考生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同学校政策,符合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差额复试,最终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情况及相关政策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名额,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如下:
专业代码及名称 | 招生 计划 | 备注 |
1201Z2工程管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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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00土木工程学科群 | 21 | 含:防灾1,岩土10,结构6,结构(建材)1,桥隧1,道路2。 |
081400水科学与工程学科群 | 3 | 含:市政2,水资源1。 |
081400交通工程学科群(道路与交通工程-交通控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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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100建筑(建筑设计及城市设计) | 18 | 其中:平衡中心10个,浙大城市学院联培1个 |
085100建筑技术 | 7 | 其中:平衡中心2个、智慧绿洲(智能绿建)2个 |
085300城乡规划 | 13 | 其中:平衡中心1个、浙大城市学院联培3个 |
085900土木水利(土木工程) | 69 | 含:防灾3,岩土29,结构(及智能建造)28,建材3,桥隧6。 其中: (1)岩土方向:浙大城市学院联培4个、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联培2个。 (2)结构方向: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联培5个、平衡中心3个、智慧绿洲(智慧城市)3个、智慧绿洲(智能绿建)1个、中外合作办学智慧绿洲2个(罗尧治、谭刚)。 (3)结构(建材)方向:智慧绿洲(智能绿建)1个。 |
085900土木水利(水科学与工程) | 19 | 含:市政14,水工3,水资源2。 其中: (1)市政方向: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联培2个、平衡中心1个、智慧绿洲(未来水务)6个、中外合作办学智慧绿洲1个(张土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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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6100交通运输工程(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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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6100交通运输工程(智能交通系统)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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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6100交通运输 可持续智慧城市项目(智能交通)海宁校区项目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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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900土木水利 海洋学院项目 | 7 | 含:岩土3,结构4。 |
注:上表不含强军计划、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名额。
其中:0814土木工程学科群、0814水科学与工程学科群、0859土木水利(土木工程)、0859土木水利(水科学与工程)四个专业方向的考生需在复试前按学院要求填报本人报考志愿(二级学科或具体研究方向)。学院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次序和上线总分从高到低原则,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招生计划不足3人的按不超过1:2比例),确定参加各二级学科(研究方向)的第一志愿面试名单。
因085900土木水利(水科学与工程)方向上线总人数少于招生计划,如下设方向第一志愿报名面试生源不足,085900土木水利(土木工程)方向一志愿复试未录取的考生可申请参加085900土木水利(水科学与工程)下设方向的复试。学院将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和上线总分从高到低原则,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1.5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该类考生与085900土木水利(水科学与工程)方向一志愿上线考生一起进行复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土木水利(水科学与工程)考生。
四、资格审查及提交材料要求
复试前须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2.准考证。
3.应届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含有本学期注册章)(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往届生提供前置学历学位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其中国(境)外获得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4.考生请在复试时带上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生可以要求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管理部门提供并盖章,往届生可要求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复印件并盖章);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材料。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并提交经本人签名的复印件。
6.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考生,根据情况提交相关材料如下: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境外学历认证报告(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1)因“有研究生学籍”而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2)大学本科三年级学生须提交本科学校实行学分制的文件、所在省教育厅批准该校实行学分制的文件、教务处盖章和分管校长签字的能提前毕业证明。
(3)学历校验不通过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
(4)学籍校验不通过考生(含应届生考生无学籍)须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预计可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的相关证明原件(境外应届生),自考应届生提交在读证明或成绩单证明。
7.初试前上交承诺书的本科结业考生,需严格按承诺书内容执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复试形式为现场面试,在复试中将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标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学院复试方式为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内容包含外语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专业基础知识及应用能力、科研实践能力及综合素质三个部分,各部分成绩所占比例依次为20%、40%、40%。复试总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请每位考生按时参加复试,并事先准备5份个人介绍纸质材料,在面试时由本人交给复试专家。介绍材料可包括以下方面:个人简历、本科期间成绩单、成绩排名证明、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其他重要成果(包括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获奖证书、个人设计作品等)。
六、拟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每位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的复试环节,否则不予录取。
1.综合成绩按百分制,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其中:
(1)建筑、规划学科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初试上线总分/5×60%+复试成绩×40%
(2)其他学科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初试上线总分/5×70%+复试成绩×30%
2.拟录取: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拟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考生,综合成绩并列时以上线总分、业务课1、业务课2成绩为优先级进行排序,仍不能区分时由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其中: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3月21日-4月2日,浙江大学校医院(具体安排详见:校医院关于2024年研究生考生复试体检的通知http://zdyy.zju.edu.cn/2024/0318/c37593a2891581/page.htm)提供考生体检,考生也可以到所在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4月20日前寄到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赵华老师联系。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 866 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 A341 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邮编:310058,电话:0571-88208680(为确保收件安全,请使用 EMS 或顺丰快递)。
八、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研究生招生处统一于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调档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不通过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十、复试有关安排
1.3月20日前,学院公布复试方案和复试名单。
2.3月22日前,组建复试考生钉钉群。请所有复试考生务必提前下载钉钉软件,使用报名系统登记的手机号码注册钉钉账号、完成实人认证并授权。如钉钉手机号码和报名时登记的手机号码不一致,请于3月21日中午12:00前发送变更说明到学院教学办邮箱:jgyjs@zju.edu.cn,邮件标题“***考生申请变更钉钉手机号码”。
3.3月24日(周日)14:00-16:00,在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报告厅门口进行资格审查(所有复试考生务必参加)。16:00开始在安中大楼报告厅召开考生复试说明会。
4.3月25、26日,第一批学科方向组织复试。
5.3月27日,第二批学科方向组织复试。
6.3月30日前,学院公布复试结果。
各学科方向复试详细安排另行通知。
十一、其他
1.根据《浙江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将根据各校区资源等情况统筹安排住宿。
2. 3月18日-31日复试期间外校考生本人可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校园,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复试相关事项请随时关注建筑工程学院网站硕士招生专题栏目通知,以及复试考生钉钉群里的信息。
4.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决定。
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8208680,邮箱:jgyjs@zju.edu.cn。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4年3月19日
附-通知:为做好复试安排工作,请报考0814土木工程学科群、0814水科学与工程学科群、0859土木水利(土木工程)、0859土木水利(水科学与工程)四个专业方向的考生在3月20日17:00前按要求填报本人报考志愿意向(二级学科或具体研究方向),志愿登记链接:https://jinshuju.net/f/ufnT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