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5更新】学院关于做好 2024 级拟录取研究生(含免试生)调档政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金立乔发布时间:2024-04-15浏览次数:7821

各位2024级拟录取研究生(含免试生、统考生,不包含工程师学院、海宁校区等学籍非我院学生):

根据教育部和浙江大学有关规定,需要对所有拟录取硕士、博士新生进行政审,对非委培定向的考生调取档案,普博、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具体安排后续通知。请所有拟录取的新生联系所在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政审工作

所有拟录取研究生均需通过政审,否则不予录取。要求政审鉴定时间无中断,从本科入学至今各个阶段全覆盖。

(一)政审安排

1.   应届拟录取研究生(本院: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请下载打印《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24级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附件1,以下简称《政审表》)并填写个人承诺等相关部分于202441917:00前交至学工办张宇老师处,由学院统一进行政审,档案材料也由学院统一调档。

2.   其余应届拟录取研究生

请下载彩印《关于2024级研究生新生政审和调档的函》(附件2提供给所在单位,联系所在单位如实详细填写《政审表》并加盖党组织(或人事、政工部门)公章于2024510日前寄到(为集中操作、统一查询、降低遗失风险,请用邮政EMS,请勿采用其他渠道,感谢配合)或转交我院。

3.   往届拟录取研究生

1.请下载彩印《关于2024级研究生新生政审和调档的函》(附件2)提供给相应所在单位,联系相应所在单位如实详细填写《政审表》并加盖党组织(或人事、政工部门)公章和开具其他材料。具体如下:

1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除提交工作单位的《政审表》外,还需办理离职手续,由原工作单位出具离职证明(需写明离职日期)档案未存放在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工作单位和档案保管单位需分别出具一份《政审表》。若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过,鉴定时间应接续无中断,招生单位需全面考查了解考生各个阶段的表现和情况。

2未参加工作的往届毕业生需由居住地社区管理部门或原档案管理部门出具①《政审表》(包含档案情况)、②毕业后无工作经历证明和③其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有关机构需要出具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说明其居住期间有无违法活动、有无参与邪教组织和活动等。

3毕业至今具有就业和待业阶段的往届毕业生,就业阶段请按照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情况开具,待业阶段请按照未参加工作的往届毕业生情况开具,鉴定时间应接续无中断。

2.请将所有材料整理打包好,一次性于2024510日前寄到(为集中操作、统一查询,请用邮政EMS,请勿采用其他渠道,感谢配合)或转交我院。个别在规定时间提交有困难的材料,请在共享文档附件3:研究生新生录取材料收取情况的“学生反馈提交情况”一栏进行填报。


政审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A345,邮编:310058,单位名称: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收件人:金老师,办公电话:0571-88206426


(二)政审表填写注意事项

《政审表》由拟录取考生的学习工作单位、档案保管单位或居住地社区(行政村)的党组织(或人事、政工部门)审核个人填写部分内容,按要求填写政审意见后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后寄回报考单位。

请所在单位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劳动纪律、奖惩情况、遵纪守法等方面作出全面详实的鉴定,必须包括:对重大政治事件的态度立场,是否参加过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是否受过处分、处罚;如报考定向生,须明确是否同意报考。请务必按照表格中的注意事项开具,逐一反馈意见,不符合要求则不予通过。具体要求如下:

1.   鉴定表个人承诺及以上部分,可以打印填写,本人签名必须手写;单位评定务必手写完成,不得由学生本人填写。

2.   负责人原则需为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必须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党组织(或人事、政工部门)公章,只签名或只盖章无效。

3.   单位评定填写内容注意以下方面:

1)政治态度和思想表现方面应围绕以下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填写:是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无散布过有损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有无泄露过国家秘密;对重大政治事件的态度和认识等。

2)遵纪守法方面应围绕以下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填写:是否组织或参与过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非法活动;是否组织或加入过非法社会团体或组织;是否受过行政或党纪、团纪处分;是否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有无存在因政治、经济或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查清或已查清的情况等。

3)道德品质、诚实守信方面应围绕以下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填写:是否有过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情况;是否存在考试作弊、学术不端等行为;是否存在其他弄虚作假和失信行为等。

二、调档工作

调档工作请待考生政审通过之后进行,考生政审材料的接收情况、政审初审结果和档案接收情况可通过附件3研究生新生录取材料收取情况进行查询,其他事项请通过QQ群:724952872咨询。

请通过政审的拟录取研究生彩印《关于2024级研究生新生政审和调档的函》提供给档案所在单位进行调档工作。个人做好档案催促跟进工作,由档案管理单位负责寄送档案。请于2024720前将考生的全部档案材料(含中学、高考、大学本科及党员、团员材料等)以邮政EMS(为集中操作、统一查询,请用邮政EMS,请勿采用其他渠道,感谢配合)方式寄到我院。

档案材料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A345,邮编:310058,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71-88208770 

三、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请待考生政审通过之后进行,所有拟录取的党员新生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院(委培生不转),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考生本人在开学报到提交。请按照以下格式开具:

1.      由浙江省外转入

抬头: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单位:中共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开学报到时需提供纸质版介绍信。请注意介绍信有效期,建议在本科毕业离校前或开学报到前开具,确保开学报到时纸质介绍信处在有效期内。本科毕业离校前开具的,建议有效期90天。

2.      由浙江省内转入

请通过浙江省红色根脉强基系统发起网上转接,目标党组织为院级党委:中共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学院党委届时先行接收后,再为新生分配具体党支部。建议在本科毕业离校前或开学报到前发起,确保开学报到时电子介绍信不过期。

温馨提醒:学院在接收新生党员党组织关系之前,将对其党建档案进行认真审查,审查通过后,预计在9月开学初接收其党组织关系。其中浙江省外转入的,将反馈签字盖章后的介绍信回执给新生本人,由其反馈给原所在党组织;浙江省内转入的,直接在浙江省红色根脉强基系统里接收。

四、团员组织关系转接

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请待考生政审通过之后进行。

1.      转接流程

请各位新生团员登录智慧团建系统https://zhtj.youth.cn/zhtj/),自行发起申请,转入:团浙江省委—浙江大学团委—建工学院团委—浙江省浙江大学建工学院临时转入团支部。

2.      接收时间

请所有拟录取硕士、博士新生转好团员组织关系,待政审完毕、录取通知书发出后,学院会统一接收。

五、注意事项

1.   政审材料和档案寄送截止时间与寄送地址均不同,请勿将政审材料放在档案中寄送。

2.考生需通过政审后,才能进行调档、党团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

3.   请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24级拟录取研究生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搜索群号:724952872加入交流答疑QQ群。进群须知:

1)入群身份核验:入群申请请备注,格式如下:张三-土木水利(不备注真实姓名与专业的,不予入群许可)。管理员会定期审核入群,请耐心等候。进群后请自行修改备注,格式同上,不予修改的管理员会及时清除出群。

2)交流群注意事项:群聊过程中请文明交流,禁止散布不实言论、发布广告等行为。如要发布相关通知,请务必先联系学院学工办分管辅导员老师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发布,群中配合群管理员的管理工作。

4.   信息反馈、疑问咨询等请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请勿私自通过其他渠道咨询,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5.   请关注“浙大建工青年”微信公众号,后续通知将通过院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

6.    根据往年工作安排,学院教学办将根据政审材料接收和审查情况,预计在7月上旬至暑期分批发放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录取通知书发放事宜请关注后续通知。

7.    普博、硕博连读博士拟录取研究生政审调档工作后续本通知将更新发布具体安排,请持续关注本通知。

 

六、秋季普博、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安排,现针对报考我院的2024年秋季入学普博、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组织政审调档工作。

1)请各位考生参照“一、政审工作”要求自行下载并打印《政审表》,准备相关材料,并于2024523日前邮寄(请用邮政EMS至建工学院。

政审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A345,邮编:310058,单位名称: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收件人:金老师,办公电话:0571-88206426

2)请各位考生参照“二、调档工作”要求自行下载并彩色打印《调档函》,填写好以后及时交至其档案管理单位,档案管理单位于2024720日前将档案等材料以邮政EMS方式寄到建工学院。

档案材料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A345,邮编:310058,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71-88208770

3)以上请相互转告,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周同学联系。(电话 18305701285QQ 1571898783,邮箱22312211@zju.edu.cn

 


 

如有问题,请根据咨询内容与学院相对应的科室联系:

1.      招生、录取通知书相关问题请咨询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

赵老师:邮箱 zhaohua75@zju.edu.cn

2.      政审相关问题请咨询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周同学:电话 18305701285QQ 1571898783,邮箱22312211@zju.edu.cn

金老师:邮箱0017699@zju.edu.cn

3.      调档相关问题请咨询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周同学:电话 18305701285QQ 1571898783,邮箱22312211@zju.edu.cn

王老师:邮箱0020527@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24级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docx

附件2:关于2024级研究生新生政审和调档的函.pdf

附件3研究生新生录取材料收取情况https://docs.qq.com/sheet/DTFZaSWNrRXZ0b3B1?tab=BB08J2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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