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夏季毕业研究生同学:
为做好学院2024届夏季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派遣和离校相关工作,现将学工办、教育教学科等科室的有关离校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查阅并相互转告,按规定、按时做好相关工作:
一、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总体流程
请所有毕业生于6月17日前填写以下问卷(含毕业生档案去向确认、党团组织关系转接):https://jinshuju.net/f/hjgCTa。毕业生6月下旬即可自行到学校各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发起离校申请并打印离校单,详见http://xwfw.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9715&object_id=58819,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 工作项目 | 联系人(联系方式见本通知下方) |
6月 | 【电子离校申请】毕业生自行发起,并联系相关审核单位 | —— |
6月17日前 | 【党团关系接转登记】https://jinshuju.net/f/hjgCTa | —— |
6月17日前 |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申请表提交】由所在党支部书记统一提交至安中A211 | 金立乔、张妍捷 |
6月17日前 | 【毕业生去向登记】审核,请按通知要求反馈情况并在就业系统中体现 | 王晓萌、杨 宇 |
6月12日 | 【学位服租借】于安中A209办理借用 | 王晓萌、郑 妍 |
6月下旬 | 【纸质介绍信领取】领取地点安中A326会议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金立乔、张妍捷 |
6月下旬 | 【论文终稿上传】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上传论文终稿 | 沈舒敏 |
6月下旬 | 【论文提交】土木水利:1份纸质论文交至安中B21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ng5212003@126.com 注意:学生的《论文题目、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页和《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页,需要导师和学生的手写签名 | 张莉莉 |
【论文提交】建筑城规:1份纸质论文交至资料室月牙楼10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dzhao@zju.edu.cn 注意:学生的《论文题目、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页和《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页,需要导师和学生的手写签名 | 赵红弟 | |
6月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 【学校夏季研究生毕业典礼】 | 金立乔、王晓萌 |
6月底 | 【门卡归还】将门卡归还交安中A320,离校单上该环节盖章 | 潘峤琳 |
6月底 | 【证书领取】持离校单、体检单至A341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 | 李 平 |
二、就业派遣工作
1.请及时办理签约手续(网上签约流程详见https://www.career.zju.edu.cn/jyxt/jygz/new/lmDetail.zf?contentid=E9346BAD286DA237E055B700FF596AE3&lmtype=2),签约完成且确定前往该单位,请在毕业离校前把盖好对方单位公章的协议上传到就业系统就业证明材料处且纸质版一份上交到学院(安中A345王晓萌老师)归档,继续深造(不含博士后)的同学请交录取证明。
2.六月毕业且完成签约且确定毕业去向的毕业生请及时登录学校就业系统http://www.career.zju.edu.cn(用浙大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确认就业方案,具体位置在左侧导航栏中就业方案确认中的“档案信息”。【非常重要,将根据这里提供的信息寄送档案】有其它特殊情况的同学,如尚未确定工作等,届时关注学院夏季毕业生微信群发的提醒。
3.关于继续深造的同学(不含博士后,博士后是一种工作,需要签约)
继续深造的同学请在就业系统内上传就业证明材料(录取证明),确认档案寄送信息。
境内深造的同学档案届时去往继续深造的高校相关部门(系统内请确认档案信息);境外深造的同学学籍档案回原籍所在地人才市场,党建档案和学籍档案不分离。
4.如涉及落户等事宜,明确不需要近期寄送档案,请不要在就业系统确认方案。
5.以上工作请在6月17号之前完成。6月17日之后毕业且未落实就业去向的2024届毕业生,学院将择期统一按不就业派回生源所在地办理。
三、党团关系转接工作
详见建筑工程学院关于2024届夏季毕业生离校党团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http://www.ccea.zju.edu.cn/2024/0522/c23233a2921017/page.htm
四、毕业生档案工作
1.毕业生档案一般按照以下形式处理:
(1)毕业后国内升学:档案转递到升学学校;
(2)毕业后出国(境)深造:档案发回生源所在地的人社部门;
(3)毕业后就业:一般情况下由学校发到签约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生源所在地的人社部门;
(4)毕业后未就业:一般情况下由学校发回生源所在地的人社部门。
2.学院根据毕业生就业进展、档案邮寄信息登记情况,通过EMS方式分批寄发毕业生纸质档案(含学籍档案和党员档案)。原则上未取得学位(特殊情况除外)的同学暂不寄发,其余同学都需将档案及时转出学院。学院将在档案寄出后一个月内在院网【学生工作】-【档案管理】专栏公布寄送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请毕业生在档案寄出三个月内务必与档案接收单位联系确认档案接收情况,若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学院负责老师联系。
五、毕业生户口迁出工作
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和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定,毕业生须在离校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详情可关注和登录安全保卫处网站(内网)查看最新通知。
1.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由安保处安全服务办公室将名单提交信息中心录入电子离校系统,毕业生在电子离校系统中勾选“户口不在学校”选项,实行离校手续网上自动审核程序;
2.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请请认真阅读附件1《研究生户口迁出信息表填写说明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填写说明》。并按以下方式处理:
(1)学院统一办理
该部分同学请于6月14日12:00前填写问卷毕业生户口迁出信息表(链接:https://jinshuju.net/f/Mkbp83)。安保处将根据填写名单,在毕业典礼前把《户口迁移证》统一移交到学院,具体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毕业生需在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在离校系统中上传“户口迁移证”照片,等待安保处网上审核,无需再到现场办理。如离校系统中安保处一栏已显示通过,则不需上传“户口迁移证”。
(2)毕业生自行办理
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毕业生户口迁出信息表》或登记自行办理的同学将自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a)毕业生持身份证、报到证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前往求是派出所(紫金港校区东四一楼服务大厅)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b)去上海、北京工作因户口审批需缓迁的毕业生请自行去安保处网页下载《户口缓迁申请表》办理离校手续;
(c)毕业生在电子离校系统上传《户口迁移证》或《缓迁申请表》照片;
(d)安保处安全服务办公室在电子离校系统为该部分的毕业生办理电子离校手续。
六、其他事宜
1.请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及时关注学校网站通知,尽早与银行联系还款事宜,以免影响毕业证书的打印。
如有疑问,请联系:
教育教学办公室:
沈舒敏老师:电话0571-88208689,邮箱 shensm@zju.edu.cn;
李 平老师:电话0571-88208689,邮箱 lp100029@zju.edu.cn。
党政管理办公室:
潘峤琳老师:电话0571-88208670,邮箱0917527@zju.edu.cn。
土木水利资料室:
张莉莉老师:电话0571-88208681,邮箱zhang5212003@126.com。
建筑规划资料室:
赵红弟老师:电话0571-88206366,邮箱hdzhao@zju.edu.cn。
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
党建:金立乔老师:电话0571-88206426,邮箱0017699@zju.edu.cn;
张妍捷同学:电话18058818258,邮箱22312166@zju.edu.cn;
就业:王晓萌老师:电话0571-88208770,邮箱0020527@zju.edu.cn ;
杨 宇同学:电话19883130801,邮箱22312243@zju.edu.cn ;
档案:王晓萌老师:电话0571-88208770,邮箱0020527@zju.edu.cn;
吴 斌同学:电话15270504854,邮箱22312174@zju.edu.cn;
学位服:王晓萌老师:电话0571-88208770,邮箱0020527@zju.edu.cn;
郑 妍同学:电话13803782062,邮箱22312176@zju.edu.cn。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