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研究生班级: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党委发〔2018〕5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研究生德育导师积极性,发挥研究生德育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校研究生德育导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考核和评优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研究生德育导师考核和评优工作由学院(系)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和学院(系)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细则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请各位研究生德育导师(2017-2023级)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对工作职责的具体要求认真总结,并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考核表》(见附件1),附个人详细工作总结(书面总结材料1000字左右)于2024年6月13日17:00前以“考核表+德育导师姓名”为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发送至邮箱:cceayjs@163.com。
2.研究生评议:请各个研究生班级(2017-2023级)下载打印《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评议表》(见附件2)组织研究生对德育导师工作进行评议。要求班级研究生全覆盖,全面真实了解研究生对德育导师工作的反映与评价。各班级汇总好纸质版评议表后标注好班级于2024年6月13日17:00前提交至学院学工办A345金老师处,同时将评议统计结果填写至链接:https://jinshuju.net/f/QzL0kz。
3.学院(系)考核:学院(系)根据所在单位的考核细则,结合德育导师个人总结、工作记实、研究生评议结果等,对德育导师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价。
4.等级确定: 学院(系)综合各方面情况讨论确定每位德育导师的年度工作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德育导师总人数的20%。考核等级为“优秀”的德育导师,经学院(系)推荐可参评当年校级“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荣誉称号。
三、结果运用
1.德育导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干部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切实健全队伍激励保障机制,充分激发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学院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经学校评审后将授予“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的荣誉称号,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3.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学年考核不合格的,两年内(包括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党政管理职务和职员职级。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学工办、团委,联系人金老师,电话:0571-88206426,0017699@zju.edu.cn。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