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提示

学院关于开展2024级研究生班级德育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金立乔发布时间:2024-06-03浏览次数:10

学院各研究所(中心)、各位教师: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党委发〔201854号)、《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大研工发〔20245 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发挥德育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引导、学业就业指导、学术规范教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强化师德师风和导学共同体建设,接学校通知,经研究决定开展学院2024级研究生班级德育导师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职条件

1.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问题上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自觉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2.良好的道德品行修养,作风正派,能做到严以律己,为人师表。

3.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能保证必要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4.较高的业务水平,了解研究生教育的基本规律,熟悉学校的政策规定,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

二、聘任对象

学院2024级研究生班级德育导师一般应从以下人员中选聘产生:

1.研究生导师;

2.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和科研系列人员;

3.具有3年及以上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经历的党政管理干部。

鼓励学院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系所负责人,高层次人才等担任研究生德育导师。

三、工作流程

1.请有意向担任学院2024级研究生德育导师且满足基本条件的教师于2024610日前研究所(中心)报名;

2.经研究所遴选,请各研究所(中心)填写汇总表(附件1),并于2024613日前邮件发送到邮箱cceayjs@163.com

3.经学院统一遴选,形成学院2024级研究生班级德育导师初步人选;

4.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聘任2024级研究生班级德育导师,报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学工办、团委,联系人金老师,电话:0571-882064260017699@zju.edu.cn

 附件1:2024级研究生班级德育导师聘任登记汇总表.xls

附件2: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的通知.pdf

 附件3:《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pdf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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