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2024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学院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招生选拔标准,科学规范组织复试考核,认真做好学院2024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港澳台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罗尧治 陈海荣
副组长:贺 勇 王婷婷
成 员:段元锋 边学成 许月萍 成光林 赵 华
申诉联系人:朱润 电话:0571-88208677
申诉联系邮箱:rzhu@zju.edu.cn
通讯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A323
二、资格复审
复试前,考生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将不再进入复试阶段。资格复审提交查验的相关材料如下(核验原件、收取复印件1份):
1.港澳地区考生提供: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提供: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需提供学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
3.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官方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证明原件1份,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已获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和学籍在线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如无法在线验证,请申请纸质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其中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
5.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材料。
三、复试要求
1.复试形式为现场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
2.复试期间学院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安排一门业务课笔试,满分为150分。
3.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包括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外语能力(含听力和口语)、专业基础知识及应用能力、科研实践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4.考生复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复试成绩 = 业务课笔试成绩/1.5 * 30% + 面试成绩 * 70%
5.综合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时间一般每生不少于20分钟。
6.请考生事先准备5份纸质材料复印件,在复试时由本人交给面试专家。材料可包括以下方面:个人简历、本科期间成绩单、成绩排名证明、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已发表科研论文及其他重要成果等。
请所有考生务必根据学院复试工作安排做好复试准备,并按时参加复试。如考生放弃复试,请及时联系告知学院。未按时参加复试视为本人放弃复试资格。
四、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可自行到浙江大学校医院体检或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2024年6月25日前将体检表寄达我院(为确保收件安全,请使用EMS或顺丰快递)。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项目一般应包含: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身高体重、血压、血液检查(肝肾功能)、胸片等。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我院联系。
五、拟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本学院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学校统一进行公示。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其中: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时间安排
1.6月13日前,学院确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2.资格审查:6月18日9:00-9:30,地点:安中大楼A341。
3.业务课笔试:6月18日9:30-11:30,地点:安中大楼A326。
4.面试时间:6月18日14:00-15:00,地点:安中大楼A326。
七、其他事项
1.复试期间外校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校园,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复试相关事项请随时关注建筑工程学院网站招生栏目通知,以及复试考生群里的信息。
3.复试地点可查看紫金港地图(链接https://map.zju.edu.cn/index)。
4.本办法由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联系教育教学办公室赵老师,联系电话:0571-88208680,邮箱:jgyjs@zju.edu.cn。
5.学院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A341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邮编:310058,电话:0571-88208680。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4年6月12日
附:复试名单
考生姓名 | 生源地 | 报考专业 | 业务科笔试科目 |
黃柏朗 | 香港 | 工程管理 | 工程经济学 |
蔡宏業 | 澳门 | 工程管理 | 工程经济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