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现制定建筑工程学院关于接收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副组长:贺 勇 王婷婷 成光林
成 员:边学成 段元锋 许月萍 赵 华
申诉联系人:朱润
申诉联系电话:0571-88208677 电子邮箱:rzhu@zju.edu.cn
2.复试工作以招生学科为单位进行,各学科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学科负责研究生工作所长(副所长)担任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学科的推免生材料审核和复试工作。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或受处罚记录。
4.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学术潜质和专业能力。
5.符合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的其他学术要求。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7.预计可获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最终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备案的申请无效。
8.欢迎具有优秀研究潜质的同学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直接攻博的同学还应具有较高水平的英语能力,原则上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达到460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雅思5.5分及以上,或具有其他与此相当的各类外语考试成绩,成绩有效期五年(考试时间在2020年6月及以后)。有出色科研成果或特长的学生,英语水平标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时请同时提交一份英语破格申请(简要介绍本人情况及说明申请破格理由)。
三、招生名额
按照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计划数执行,最终以实际录取为准。
四、复试资格
学院组织专家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照不同学科分别对考生报考材料进行初审。确定为“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由学院统一在推免报名系统进行审核。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在推免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复试。如因故不能参加复试,请尽早告知我院,以便把机会让给候补同学;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
学院拟于9月20日统一组建复试考生钉钉群。请确定参加复试的外校外院考生及时下载钉钉程序,使用报名登记手机号码实名注册钉钉账号,收到钉钉邀请入群信息后,及时加入钉钉群。(如钉钉注册手机号与报名手机号不同,请于9月20日前发送邮件至jgyjs@zju.edu.cn告知,邮件标题“某同学更换钉钉手机号码的说明”。)
请考生及时关注钉钉群消息通知,按通知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错过复试时间的考生视为本人放弃复试资格。
五、复试安排
1. 2025年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均采取线下综合面试的形式。
2.各学科复试小组专家不少于5人,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学院的教师担任。
3.复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报考直博的考生复试不少于30分钟。复试期间将对学生思想品德进行考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复试内容包括个人情况介绍(请提前准备5分钟以内的个人介绍PPT)、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及其应用能力、科研经历与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请外校外院复试考生于9月22日中午12点前上传个人复试介绍PPT,上传链接:https://docs.qq.com/form/page/DTGhLdGFhRXFrVmF6)
4.请每位考生准备5份纸质推免申请表和1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推免申请表可在面试时交给专家参考,提交材料不再返还。建筑规划考生可自带1份个人作品集,证明材料原件请在面试后随身带走。
5.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需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专家推荐信”(模板详见附件1),需专家亲笔签名。复试前可将两份推荐信原件提交给复试小组秘书。本校学生可以直接将专家推荐信交至安中大楼A341。
六、拟录取
1.复试成绩按百分制,六十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2.各学科分别按照招生类别、招生名额和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3.在符合相应报考条件且招生指标允许的情况下,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已复试学生拟录取类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4.本次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可以暂时不确认导师,各学科在明年统考上线考生录取结束后统一确认导师。
5.拟录取推免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方可正式录取为我校免试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研究生。
七、复试录取进程
请根据教育部推免生工作安排,及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所有推免生均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我院的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录取确认流程。未及时填报或确认的学生不再保留拟录取资格,学院将按照缺额依次补录“候补”状态的学生。
具体工作进程安排计划如下:
时间 | 工作内容 |
9月19日前 | 通知考生参加复试,考生按照要求确认是否参加复试。相关考生应及时注册钉钉并等待加入钉钉群。 |
9月19-24日 | 组织考生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另行发布,并在钉钉群通知) |
9月26日前 | 学院反馈考生复试拟录取结果 |
9月28日(周六) | 9月28日9:00起,考生在国家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尽早完成志愿填报。 |
9月29日(周日) | 9月29日9:00起,学院逐一在国家研招网推免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复试和拟录取通知,拟录取学生需按规定时间在系统内及时完成“接受复试通知→接受拟录取通知”等程序。 如果有放弃的同学,学院会第一时间按候补名单排序在国家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候补同学发送录取指令,依次递补。 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报志愿或完成确认手续的考生视为放弃我院推免拟录取资格。 |
1.申请考生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或入学资格。
2.拟录取推免生均须获得母校推荐资格,对未取得推荐资格的同学所进行的预录取工作以及进行的相关承诺,一律无效。
3.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2)从考生报名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处分;(3)本科最后一学年计入毕业要求学分的相关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或80分及以上);(5)我校规定的研究生新生入学日期前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4.拟录取推免生请于2025年3月按我校体检要求自行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2025年3月31日前将体检表寄送到院系。体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5.复试期间未提交博士专家推荐信的拟录取博士生请在10月底前将2份博士专家推荐信原件邮寄至我院,通讯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A341,建工学院学院教学办,邮编:310058,联系人:赵老师,电话:0571-88208680。(为确保快件安全,建议通过EMS或者顺丰邮寄)
6.政审及调档要求,请关注我院学工办通知,并按时完成。
7.推免生招生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生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生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生招生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8.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尽量不要电话咨询。相关事宜请发邮件至:jgyjs@zju.edu.cn。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人:赵老师,电话:0571-88208680。
附件:博士专家推荐信.docx(模板)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