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5届应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以及《浙江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的实施细则》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习计划:仔细核对个人学习计划是否符合培养方案要求,在系统提交个人学习计划并提醒导师审核。注意学习计划中所有课程应是已修读并且已取得学分。如有同学学分未满足培养方案要求,请注意秋冬学期选课时间,及时修读完成规定的课程学分。
2、读书报告(需与专业相关,字数为1000字以上)在系统录入(硕士4篇,普博6篇,直博和硕转博10篇),且摘要也要填写,请导师在系统里审核通过。
3、开题报告(如已提交,请忽略,如未交过,请单独交过来)在系统录入开题报告后打印存档页,请导师及参加开题的每位专家签字(至少三位专家以上),如已交,请忽略。且请导师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4、专业实践(在老系统中录入好,如已提交,请忽略,如未交过,请单独交过来)根据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方案的要求,专业学位硕士应有不少于半年的时间在企业进行专业实践。请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士和博士)登录研究生管理老系统--》培养--》培养过程--》专业实践模块进行填写。
专业实践I安排在研究生一年级的第二个学期,可以采取实践教学、在校外企业等单位实习实践、在校内进行专业实践训练、开展项目研究等形式,对应界面中“实践简况一”(见下图)。若有的同学完成了专业实践II(原则上要求学生在校外企业进行实习、实践或在校内完成企业委托的横向课题),对应界面中“实践简况二”(见下图),可在系统中录入实践报告。
实践报告模板:请见附件下载建筑工程学院专业实践报告要求.docx。将实践报告上传到系统(学院统一安排到浙大设计院或规划院实践的同学请将导师签字+总结报告合成一个PDF文件上传;非学院统一安排的同学请将导师签字、企业盖章的扫描件+总结报告,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
请各位同学在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以上过程。开题报告打印存档页(未交的同学)、专业实践报告(未交的同学)自行交至安中A341教学科。以上,请同学们相互告知,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学科李老师,88208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