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本科生、研究生团支部:
为确保全团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奋力书写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青春篇章的决定》的相关要求,夯实新时代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团的组织力,着力保持和增强共青团建设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根据校团委的统一要求,学院团委决定于10月至12月集中开展2024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0月-2024年12月
二、面向对象
建筑工程学院各本科生、研究生团支部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团的组织力建设
1.持续开展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团工作制度规范化建设,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将工作开展情况如实登记在《浙江大学团支部工作手册》中;充分利用“智慧团建”系统,做好线上线下团员注册、年度团情况统计、组织关系转接等,详实掌握团建基础数据,确保与“智慧团建”系统统计数据相一致;扎实做好2024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
2.开展“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各团支部应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附件2),广泛开展“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发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引领示范作用。争创实施阶段如下:
(1)申报阶段。请有意申报2024-2025学年校院两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团支部填写申报表(附件3)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学院团委邮箱:cceatw2015@163.com(本科生),cceatjb@163.com(研究生),邮件主题及附件请命名为“团支部名称+浙江大学2024-2025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纸质版上交至安中大楼A345办公室李媛老师处。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11月11日(周一)。争创申报通过后,学院将择优推荐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
(2)开展阶段(2024年10月—2025年5月):争创为期一学年,要求各支部能够在积极完成每长学期至少2次的主题团日活动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支部品牌活动,并在活动结束后48小时内报送新闻稿(新闻稿报送至cceatw2015@163.com(本科生);cceatjb@163.com(研究生))。活动开展过程中的表现将被记录并将得分计入最终评优。(过程分计算方法详见附件二)。
(3)评比阶段(2025年5月):争创结果评比将更加注重团支部的基层团建、特色品牌和团体凝聚力的建设。届时将诚邀具有丰富团工作经验的老师莅临现场观看指导,为各争创单位搭建展示支部风貌、体现建工学子风采的平台。争创期间将对各争创支部提供一定经费支持,对于在活动中表现优异的团支部将予以表彰和相应奖励(具体请关注后续通知)。
(二)加强团组织思想建设
1. 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专题学习。各团支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与学习宣传贯彻全国“科技三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把握党中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对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提出的时代要求,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最广泛地把青年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动员起来,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汇聚磅礴青春力量。
各团支部建设期间至少开展一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专题学习活动,鼓励采用视频拍摄等多形式宣传学习成果。每个团支部需提交3-5张照片+活动小记(包含时间地点及活动内容,500字左右),邮件主题及活动小记请命名为【团支部名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专题学习】,上报至邮箱cceatw2015@163.com(本科生);cceatjb@163.com(研究生)。上交截止日期:2024年11月25日(周一)。
2 .持续开展理论学习行动。围绕新中国成立75周年重要节点,10-11月集中开展“青春向党强国有我”主题团日活动,结合学校使命愿景和育人目标,激发团员青年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团支部要聚焦学深讲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共青团思想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以理论报告会、微团课、读书会、主题实践等各类形式,引导广大青年形成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践认同、理性认同、情感认同,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强国提供思想源动力。(另行通知)
(三)促进支部文化建设
1.打造支部文化,塑造品牌标志。开展团支部文化建设。学院各团支部要做到团员组织、党员指导、活跃群众,加强团支部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团支部文化的育人功能,增强团支部的凝聚力和支部成员的归属感。加强文化展示平台的搭建,既要通过支部标识(班徽)、支部之歌(班歌)等文化载体和元素的建立,形成支部的有形文化,也要通过支部学习教育活动、文体活动等活动的开展,逐步凝练出支部的特色文化。
2.推进支部新媒体平台发展。鼓励各支部能够利用新媒体,结合支部团建活动,及时宣传报道,积极向浙江大学、浙大建工、浙大建工青年等公众号投稿、向外界传递来自建工学院的青年之声。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明确重点。各团支书要加强对团建月活动的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工作重点,制定相应实施计划和方案,争取本单位上级党团组织的支持,开展过程中要及时向上级汇报支部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
2.充分发动,及时反馈。团支书要通过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法,尊重团员青年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团支部的积极性,及时将团支部在基层团组织建设月中的活动情况反馈给学院团委,以便学院帮助团支部解决实际问题。
3.及时总结,务求实效。积极发挥宣传媒介的引导功能,为活动开展创造浓厚的氛围。认真总结和宣传自身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务求工作实效。注意挖掘活动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及时向学院团委报送信息。
六、总结表彰
学院团委将根据各支部上报总结材料进行审核评比,鼓励表彰先进个人与集体,同时“基层团组织建设月”综合评定结果将纳入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的打分考核依据。
年终考核:各团支部还需上交一份基层建设月总结材料(3-5张活动照片+1000字左右总结报告)至学院团委邮箱:cceatw2015@163.com(本科生);cceatjb@163.com(研究生),邮件主题和总结报告请命名为“支部名称+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总结”,上交截止日期:2024年11月25日(周一)。
未尽事宜,可联系学院团委:
李老师:88206426,0023807@zju.edu.cn(本)
范同学:18729058911,fanzhihao@zju.edu.cn(本)
王老师:88208770,0020527@zju.edu.cn(研)
陈同学:15005776000,22312223@zju.edu.cn(研)
附件1: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docx
附件2: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pdf
附件3:浙江大学2024-2025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doc
共青团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