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建工学院本科生: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省政府奖学金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3-2024年浙江大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推选工作:
一、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
1. 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2. 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等级为良好及以上);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3. 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4.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和《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细则(修订版)》处理。
二、评选和奖励办法:
1.省政府奖学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具体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
三、申请办法:
(1)符合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在ETA平台向学院进行申请,申请时填写相应信息。
(2)符合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填写《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个人主要事迹》(附件2)和《2024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ccea_pjpy@163.com(纸质版获评后提交,一式两份,不需要提交备案表),邮件主题、文件名注明“**级**专业***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ETA平台申请及申请表递交截止时间:11月7日(周四)中午12:00前,逾期不候。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办尹老师:88208770。
附件3:2024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姓名.xlsx
建工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