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会小组、各位老师:
您好!为继续倡导和发扬“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精神,继续做好2025年度浙江大学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捐款和浙江省总工会省级产业工会第十一期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参保报名工作,现将具体工作说明如下:
一、学校爱心基金捐款
1、人员范围:事业编制教工(含学科博士后)和已加入工会的其他非事业编制人员。
2、捐款金额:60元/年,上不封顶,自愿参加。
3、捐款方式:事业编制教工(含学科博士后)和其他非事业编制人员均须现金捐款。
二、省大病医疗互助保障
1、参加对象:已参加浙江省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下列人员,均可按照自愿原则,参加浙江省省级产业工会第十一期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第十一期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参保对象为:
(1)学校事业编制教职工,已加入工会的其他非事业编制人员;
(2)学校后期、产业等单位自行聘用的非事业编制人员;
(3)附属医院职工。
2、保障期限:本期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期限为一年,自2025年1月1日零时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止。
3、缴费标准:第十一保障期缴费标准为每人每份110元,每人限保一份。
(1)事业编制教职工,个人缴纳60元/人,学校行政补助20元/人,校工会补助30元/人。
(2)已加入工会的其他非事业编制员工(含劳务派遣、行政专员、技术专员),个人缴纳80元/人,校工会补助30元/人。
三、时间及要求
爱心捐款、大病保障相关材料已发送至各工会小组长邮箱,请各工会小组长与本小组所有会员联系确认捐款情况,并更新捐款Excel中的人员信息,于2024年11月12日前反馈,感谢您的支持。
建筑工程学院工会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