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罗尧治 陈海荣
副组长:贺 勇 王婷婷 成光林
成 员:段元锋 边学成 许月萍 赵 华
申诉联系人:朱润
申诉联系邮箱:rzhu@zju.edu.cn
通讯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A323
二、复试分数线
根据我院学科专业特点、生源和实际招生计划等情况,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上,按招生计划1:1.3比例(招生计划不足5人的专业按不超过1:2比例)划定学院复试分数线,上线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按学校分数线划线。
各专业具体复试分数线如下:
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备注 |
081400土木工程学科群 | 50 | 50 | 75 | 75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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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100建筑 (建筑设计及城市设计) | 50 | 50 | 75 | 75 | 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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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100建筑 (建筑技术) | 50 | 50 | 75 | 75 | 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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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300城乡规划 | 50 | 50 | 75 | 75 | 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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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900土木水利 (土木工程) | 50 | 50 | 75 | 75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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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900土木水利 (水利与市政工程) | 50 | 50 | 75 | 75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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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6100交通运输 | 50 | 50 | 75 | 75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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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Z2工程管理 | 55 | 55 | 85 | 85 | 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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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按复试比例计算复试人数时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计算;若最后一名出现初试成绩总分相同情况,则此总分同分考生均列入复试名单。进入复试的名单详见附件。
其中:081400土木工程学科群、085900土木水利(土木工程)、085900土木水利(水利与市政工程)专业方向的上线考生需在复试前按学院要求填报第一复试志愿(填报意向复试的二级学科或具体研究方向)。学院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1.3的比例(招生计划不到5人的按不超过1:2比例),根据考生志愿和上线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各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的分组复试名单(另行通知)。
第一志愿复试报名人数不少于招生计划数的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将组织首轮复试。首轮复试后未被拟录取的考生可申请参加同专业第一志愿复试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其他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的复试。具体缺额及志愿确定规定另行通知。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强军计划考生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同学校要求,符合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差额复试,最终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情况及相关政策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各专业统考招生计划人数如下:
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 招生计划 | 备 注 |
081400土木工程学科群 | 21 | 含:岩土11,结构6,防灾2,桥隧1,道路1 |
085100建筑 (建筑设计及城市设计) | 19 | 含:平衡中心10个 |
085100建筑 (建筑技术) | 7 | 含:平衡中心2个 |
085300城乡规划 | 12 | 含:平衡中心1个、浙大城市学院联培4个 |
085900土木水利 (土木工程) | 61 | 含:岩土24,结构26,建材3,防灾3,桥隧5。 其中: (1)岩土方向:含浙大城市学院联培4个、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联培3个、温州研究院1个 (2)结构方向:含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联培5个、平衡中心3个、智慧绿洲(智慧城市)4个、智慧绿洲(智能绿建)2个 |
085900土木水利 (水利与市政工程) | 21 | 含:市政15,水工3,水资源3 其中: (1)市政方向:含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联培1个、平衡中心1个、智慧绿洲(未来水务)6个 |
086100交通运输 | 6 | 含:智能交通工程6 |
085900土木水利 (土木工程) | 5 | 海洋学院项目:岩土方向(海洋技术与工程)5个(海洋学院4,海南专项1) |
注:上述计划不含强军计划、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招生人数;复试名单公布后,招生计划若有微调,复试名单将不作调整。
四、资格审查及提交材料要求
复试前须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2.准考证。
3.应届生提供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含有本学期注册章)(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往届生提供前置学历学位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其中国(境)外获得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4.考生请在复试时带上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生可以要求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管理部门提供并盖章,往届生可要求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复印件并盖章);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材料。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并提交经本人签名的复印件。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7.军队在职干部须提供《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原件。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
复试形式为现场复试,在复试中将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标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学院复试形式为面试综合考核,复试内容包含外语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专业基础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考核三个部分,其中:外语能力测试占20%、专业基础知识占40%、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占40%。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请每位考生按时参加复试,并事先准备至少5份个人介绍纸质材料,在面试时由本人交给复试专家。个人介绍材料可以包括以下方面:个人简历、本科期间成绩单、成绩排名证明、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其他重要成果(包括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获奖证书、个人设计作品等)。介绍材料请提交复印件,材料上交后不再返还。
六、拟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每位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的复试环节,否则不予录取。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2.拟录取: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拟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考生,综合成绩并列时以上线总分、业务课1、业务课2成绩为优先级进行排序,仍不能区分时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其中: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七、体检
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3月18日-30日,浙江大学校医院提供考生体检(具体安排详见:https://zdyy.zju.edu.cn/2025/0314/c37593a3027298/page.htm),考生也可以到所在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4月10日前寄到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赵华老师联系。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 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 A341 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邮编:310058,电话:0571-88208680(为确保收件安全,请使用 EMS 或顺丰快递)。
八、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九、调档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不通过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考试和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十、复试有关具体安排:
1.3月18日前,学院公布复试方案和复试名单。
2.3月21日前,组建学院复试考生钉钉群。请所有复试考生务必提前下载钉钉软件,使用报考系统登记的手机号码注册钉钉账号、完成实人认证并授权。如钉钉手机号码和报考时登记的手机号码不一致,请于3月19日中午12:00前发送变更说明到学院教学办邮箱:jgyjs@zju.edu.cn,邮件标题“***考生申请变更钉钉手机号码”。
3.3月24日13:30-15:30,在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A座一楼大厅进行资格审查(所有复试考生务必参加)。16:00开始在安中大楼A104报告厅召开考生复试说明会。
4.3月25、26日,第一批学科方向组织复试。
5.3月27日,第二批学科方向组织复试。
6.3月30日前,学院公布复试结果。
各学科方向复试详细安排另行通知。
十一、其他
1. 3月23日-30日复试期间外校考生本人可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校园,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复试相关事项请随时关注建筑工程学院网站2025年硕士招生专题栏目通知,以及复试考生钉钉群里的信息。
3.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决定。
学院招生工作联系人:
赵华,办公电话:0571-88208680,邮箱:jgyjs@zju.edu.cn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5年3月17日
附件1:进入复试考生名单.pdf
【通知】为做好2025年学院统考硕士复试安排工作,请报考0814土木工程学科群、0859土木水利(土木工程)、0859土木水利(水利与市政工程)三个专业方向的上线考生,于3月19日下班前填报一下本人复试志愿(二级学科或具体研究方向)。志愿填报链接:https://jsj.top/f/zV5SF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