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大学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战略部署,围绕建设卓越人才培养和汇聚的战略基地目标,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学科思政”工作模式,进一步强化导学共同体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和《浙江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19〕65号)、《浙江大学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评选办法》(浙大研院〔2019〕21号、浙大研〔2019〕2号)等文件精神,现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导师及导师组与所指导的研究生共同构成的导学团队,鼓励45周岁以下青年导师参评。原则上各研究所(中心)至少推荐一个导学团队。
二、 评选标准
参评导学团队全面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在“尊师爱生好”“教学相长好”“同学互助好”“文化传创好”“团队发展好”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在构建师生共同成长的导学育人共同体方面发挥引领示范效应。
三、 评选奖励
1. 经费支持:学院将对获评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2. 优秀选树:学院将评选2-4个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从获评团队中择优推荐参加校级“五好”导学团队评选。
3. 奖励机制:获评的校级“五好”导学团队将由学校将给予一定奖励。
四、评选条件
1.团队主导师为在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完整指导一届及以上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的全职导师;学生为评选当年注册在校的浙江大学研究生。
2.导师全面落实作为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履行好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研究生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优化研究生培养条件、注重对研究生人文关怀的职责,育人经验具有示范引领价值。
3.导师组成员在学术科研领域有紧密联系,在学生指导上真正形成直接合作和互助关系,在导学团队建设中有相对明确、具体的职责分工,带领学生围绕世界科技前沿、国家战略需求、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建构、高端智库建设等方面开展研究并有突出贡献。
4.团队学生有正确的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积极参与学术科研、文体活动和创新实践,在导师引领下追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教学相长中发挥积极作用。
5.从申报之日起前五年内,导学团队围绕“五好”标准,在研究生培养、导学共同体建设、团队文化建设等方面,形成可推广的经验,特别是在引领研究生心怀“国之大者”和促进研究生成长成才方面成效显著。
6.团队师生无违法违纪行为,无教学事故,无违反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行为。
五、 评选流程
1. 请各研究所(中心)于4月7日(周一)17:00前将《学院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申报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zjucceasblhh@163.com,纸质版交至学工办安中A345。
2.学院根据申请团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评审,并最终确定获奖团队。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办金老师,电话88206426,陈同学,电话18767173959,邮箱zjucceasblhh@163.com。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