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要素建设申报材料提交的工作通知

发布者:李平发布时间:2025-05-07浏览次数:357

为进一步推动深度产教融合,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要素建设,经研究决定,现组织开展2025年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要素建设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项培养要素的具体申报要求及附件材料详见网站通知。本年度申报不限名额。

1.联合培养基地:

https://yjsybg.zju.edu.cn/2025/0506/c63246a3045558/page.htm

2.校聘行业导师:

https://yjsybg.zju.edu.cn/2025/0506/c63246a3045559/page.htm

3.优质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

https://yjsybg.zju.edu.cn/2025/0506/c63246a3045564/page.htm

4.硕士校企共建精品教材:

https://yjsybg.zju.edu.cn/2025/0506/c63246a3045567/page.htm

5.优秀教学案例:

https://yjsybg.zju.edu.cn/2025/0506/c63246a3045570/page.htm

6.优秀实践成果(在读和毕业研究生均可申报)https://yjsybg.zju.edu.cn/2025/0506/c63246a3045574/page.htm

7.一般科研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项)(在读研究生)

https://yjsybg.zju.edu.cn/2025/0506/c63246a3045579/page.htm

二、申报程序

1.个人或团体自由申报,向学院提交申报材料,学院的邮箱是jgyjs@zju.edu.cn,提交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29日下午17:30

2.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于2025年5月30日择优推荐至相应类别教指委。

3.各类别教指委于2025年6月3-6日自主组织专家评审,并做好指导与把关工作,于2025年6月9日前将《评审表》和申报材料(电子版压缩包)报送至专业学位处邮箱zyxwc@zju.edu.cn

4.研究生院根据各类别教指委的综合评审结果择优认定,并将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


如有疑问,请联系建工学院教学办:赵华88208680;李平88208689。


建工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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