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纪委、各党支部、工会、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战略部署,面向更高使命愿景,引导广大党支部和党员在榜样示范引领下进一步凝心聚力、砥砺奋进,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学校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优秀学科,为建设教育强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纪念建党104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党建先锋奖”、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党建先锋奖。拟推荐“党建先锋奖”1名上报学校,评选范围为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二)先进基层党组织。拟推荐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3个,评选表彰院级先进基层组织10个。
(三)优秀共产党员。拟推荐校级优秀共产党员4人,评选表彰院级优秀共产党员60人。评选范围为党组织关系在学校的正式党员。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拟推荐校级优秀党务工作者1人,评选表彰院级优秀党务工作者10人,评选范围为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党建先锋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甘于奉献、清正廉洁、群众公认。
(二)先进基层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层次推动党建与业务“四个融合”。院级党组织做到“五个到位”,具有较高的战略谋划和战略执行能力;党支部做到“七个有力”,“四个共同体”建设成效显著。
(三)优秀共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努力做到“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各党支部推荐不超过1人,省级、校级样板党支部可推荐不超过2人。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自觉加强党性观念、思想修养和精神境界。优秀党务工作者各党支部推荐不超过1人。
原则上优秀共产党员一般不与优秀党务工作者兼报。推荐超过1人的支部需对推荐党员进行排序。以上评选具体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一)评议推荐。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评议和研究,确定推荐名单。
(二)组织推选。学院党委按照有关条件和程序,在深入调研、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基础上,推选拟表彰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后,推荐上报校级候选单位和候选人。
请各支部于5月20日(周二)中午12点前将申报表推荐表电子版(附件2),提交至如下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支部名称+两优一先评选。
学生党支部:cceadjb@163.com,联系人:王老师
教工党支部:wyy33@zju.edu.cn,联系人:吴老师
(三)学院审批。学院党委会采取一定方式对候选单位和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评选产生拟表彰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由学院党委发文表彰。
四、表彰奖励
“七一”期间,学院党委将对评选产生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并对评选产生的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在学院官网等进行宣传,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作贡献、争当表率的良好氛围。
附件1:建筑工程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docx
附件2:
中共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