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研究生德育导师考核和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晓萌发布时间:2025-05-21浏览次数:10

各系所、研究生班级: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党委发〔201854)、《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大研工发〔2024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研究生德育导师积极性,发挥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校研究生德育导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考核和评优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研究生德育导师考核和评优工作以学院(系)为单位组织实施,由分管研究生思政的党委副书记和分管研究生教学的副院长(副系主任)担任负责人,考核和评优结果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备案。

二、考核程序

考核采用量化记分方式,总分100分,由自我评价、学生评价、工作记实评价三方面组成,分别占比10%30%60%。具体程序如下:

1.自我评价:每位研究生德育导师对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中明确的工作职责及具体要求进行认真总结,并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考核表》(附件1个人基本信息和自我评价部分),202564日(周三)17:00前以“德育导师姓名+考核表”为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发送至邮箱:cceayjs@163.com

2.学生评价:请各位班团组织班级内同学在2025528日(周三)12:00填写评价问卷:https://form.zju.edu.cn/#/dform/genericForm/9S4OjidN针对过去一学年德育导师工作实际情况进行打分,打分结果将作为德育导师本学年考核结果的重要参考。请各位同学认真行使手中的权力,如实打分,要求班级研究生全覆盖。同时,请各班级完成评议后,由班长2025528日(周三)17:00填写问卷:https://jsj.top/f/JYhfXe

3.工作记实评价:学院(系)结合德育导师个人总结、工作记实、学生评价等,对德育导师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价。

4.等级确定:学院(系)对工作纪实评价得分、研究生德育导师自我评价得分、学生评价得分进行加总,计算综合得分,并确定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德育导师总人数的20%

考核等级为“优秀”的德育导师,经学院(系)推荐可参评当年校级“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荣誉称号。

三、结果运用

1.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评价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报学校组织人事部门,作为教师职务晋升、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相应工作津贴。

2. 德育导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干部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切实健全队伍激励保障机制,充分激发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3.学院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经学校评审后将授予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的荣誉称号,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4.对于学生评价中超25%不满意的德育导师,学院(系)要及时进行谈话,指导改进工作;经谈话仍无改进的,应调离岗位,年度教职工考核记为不合格。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学年考核不合格的,两年内(包括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党政管理职务和职员职级。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学工办、团委,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71-882087700020527@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考核表.docx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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