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关于组织开展浙江大学2025年新时代“使命担当”铸魂工程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李媛发布时间:2025-06-11浏览次数:10

各团支部、团员青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科技“三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大学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学校高水平“双一流”建设办学使命和发展愿景,深化实践育人和“大思政课”工作成效,鼓励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将个人小我融入国家大我,在实践中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根据校团委工作部署与安排,学院团委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新时代“使命担当”铸魂工程

二、活动形式

以“求是创新”为魂,以服务人民为根,着力提升全球视野,在社会服务、支教戍边、专业调研、科技创新、劳动实践、基层服务、乡村振兴、文化传承等领域,采取线下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以党、团支部、实践团队为单位开展大学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展现浙大学子的“使命担当”,奋力书写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的青春篇章。

三、活动内容

(一)赓续红色血脉,担当民族复兴使命

组织青年学生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党的二十大来党和国家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在调研考察、社会观察中了解国情社情民情,坚定理想信念;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八规定精神,通过参观纪律教育红色基地、廉洁文化教育基地、纪律主题宣讲等主题实践活动,增强纪律教育。

(二)体悟戍边精神,担当民族团结使命

组织青年学生面向边防一线开展“支教戍边”融合实践,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谢依特小学戍边支教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队队员回信精神,组建专项宣讲团,走访支教戍边亲历者,讲好支教戍边故事,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感受教育发展、民族团结的时代脉搏,通过沉浸式学习体验,传承爱国戍边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践行专业所长,担当科技强国使命

组织青年学生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技能特长,将专业实践融入“十四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实施全局,走进治理一线和产业一线,深入创新前沿企业、重点科研院所、地方特色产业调研发展需求。鼓励学科交叉融合组队,探究科技成果转化与落地实施的有效路径,在服务国家战略中实现成长价值。

(四)投身科技探索,担当创新创造使命

组织青年学生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提出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本路径”重要论述,依托科创赛事标杆成果、技术策源成果,以需求为牵引、以问题为导向,走进智能制造、数字转型、人工智能等前沿场景,探索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和科技成果落地转化贡献青年力量。

(五)提升劳动素能,担当人才强国使命

引导青年学生将劳动融入实践,结合单位劳动活动清单和劳动基地建设,开展智力性劳动、日常性劳动、服务性劳动、实践性劳动等实践活动。鼓励青年学生向城乡、社区报到,走进乡村田野,广泛开展支农支医、健康养老、助残助孤等工作,在实践中树立正确的劳动价值观。

(六)参与基层服务,担当实干兴邦使命

结合“青年实干家计划”“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等专项计划,选派优秀学生到城乡基层党组织、团组织实岗锻炼,在各领域开展社会治理、思政宣讲、专业研究、青年调研等一线工作,深化国情社情认知,加强理论联系实际,在服务群众中培养真挚的为民情怀和责任担当,在破解难题中锤炼过硬政治素养和实践能力。

(七)研学“千万工程”,担当乡村振兴使命

引导青年学生学习推广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成功经验,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为重点,深入基层调研实践,应用创新创业成果,围绕基层提出的实践课题,开展乡村产业创新创业、乡村创意规划设计、乡村人文公益策划等系列活动,为乡村振兴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八)探寻传统文化,担当文化传承使命

依托“中国历代绘画大系”重大文化工程等丰硕成果,组织青年学生投身展馆讲解、实地研学,开展“大系”主题公益讲座和美育课程,结合“百生进百馆”专项计划,联动基层文化馆,全面拓宽文化传播渠道,进一步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四、实践要求

1、结合要求,完成立项

围绕大主题新时代‘使命担当’铸魂工程”,立项团队选择上述大实践内容之一,于6月16日17:00前在系统操作立项(详见五、立项方式),紧密围绕相关主题开展实践,实践天数应不少于7天。每支社会实践队伍原则上人数控制在5-20人,若大型实践团队赴多地开展实践,建议每个实践地单独立项,在总团队名称后加上“(实践地)分队”或其他分队形式。

2、加强教育,确保安全

各团队需参与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专项培训会(另行通知),立项时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动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或迟报、漏报。学院将为每位参与实践的同学购买保险。每支团队安排1名同学作为安全报送员,实践期间每日做好安全信息上报和工作简报,并在社会实践系统上传。

3、紧扣主题,注重宣传

各团队要紧扣暑期社会实践主题,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积极联系校外媒体进行投稿,利用好媒体矩阵拓宽实践成果宣传覆盖面,扩大社会实践影响力。鼓励各团队采用多种形式记录实践过程,包括文字、照片、视频、实物等,并及时向学院报送相关材料。

要求团队完成一段视频拍摄:可选择党员采访录、微党课讲授、大国工匠精神宣传以及实践主题相关的其他内容。

要求每支队伍至少向学院投稿一篇推文,发送至秀米账号18858800122。

4、做好总结,按时提交

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实践团按时提交相关总结材料(包含个人总结、团队总结、新闻稿图文等,详见下学期初总结通知),学院将在下学期初召开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表彰会,同时向学校推优。校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优秀团队等分别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立项方式

实践项目申报通过社会实践网络平台进行

(网址:tzzd.zju.edu.cn,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

团队学生负责人(队长)需于2025年61617:00完成立项申报并提交至院系团委审核流程。

另请各实践团队负责人填写:

1、《浙江大学2025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立项汇总表》(附件1)

2、《建工学院社会实践团队成员信息统计表》(用于购买保险)(附件2)

提交截止日期:

请将附件1、附件2材料电子版于2025年61617:00打包发送至cceashsj@126.com.

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

【建工学院赴某地某主题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长姓名】暑期社会实践相关材料

相关附件统一命名为:

【建工学院赴某地某主题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长姓名】暑期社会实践立项汇总表

【建工学院赴某地某主题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长姓名】暑期社会实践成员信息表

六、注意事项

1、 实践项目申报务必于2025年6月16日17:00前同步完成社会实践网络平台立项和电子表格提交

2、本科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一次社会实践,相关要求请参见素拓网《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三、四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3、不接受个人报名;凡在建筑工程学院立项团队,原则上要求团队成员50%以上为建筑工程学院学生,未满足队伍至少确保团队负责人为学院学生。

4、申报实践主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方面内容,鼓励同学们结合所学实践确立实践内容,以团队方式立项。

5、时间安排

时间

事项安排

2025年616

完成团队立项并提交相关材料

2025年620

公布学院立项成功团队名单

2025年627

(暂定)

线上召开学院2025年暑期社会实践启动仪式暨专题培训会

2025年6月下旬-8月下旬

队伍派出,开展实践

2025年学期

工作总结及表彰

七、联系方式

1、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建工学院团委:

李老师   88206426

顾同学   18858800122

2、欢迎大家关注浙江大学团委官方微信“zju-tw”、浙江大学社会实践官方微信“zjushsj”、浙江大学建工学院团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浙大建工青年”,了解社会实践动态详情。


  附件1:浙江大学2025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立项汇总表.xls

  附件2:建工学院社会实践团队成员信息统计表(用于购买保险).xlsx

  社会实践网络平台操作指南.rar


 

共青团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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