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发展新工科、培养紧缺创新人才的战略号召,服务于创新型国家与科技强国建设,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特设立“建筑学卓越培养项目”。本项目旨在打破传统学科壁垒,以交叉渗透、整体综合的学科观为指引,依托我校强大的多学科生态与建筑学一流师资,构建具有浙大特色的新工科建筑人才培养新模式。
项目秉承 “设计引领、科技融合、人文赋能” 的教育理念,致力于培养能够应对未来社会挑战的复合型领军人才。项目充分发挥建筑学在空间设计、人居环境、数字技术、可持续建设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围绕全球化与国家城乡建设重大需求,对标国际一流,按照宽厚基础、卓越模式培养具备良好职业素养与人文精神、广博的社会与自然科学知识、扎实的设计与理论功底、突出的科研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批判性思维、沟通协作能力、国际视野与创新意识,能够独立从事建筑设计实践、城乡空间研究、建筑科学技术探索的高层次、复合型建筑学专门人才,为未来成为行业领军人才与创新引领者奠定基础。
一、项目简况
招生项目名称:建筑学卓越培养项目
依托本科专业:建筑学(082801)五年制
依托硕士专业:建筑学(0851)
学制模式:采用“4+1+2 ”的学制模式,其中4为本科阶段,2为硕士阶段,中间的1为衔接阶段。4+1为完整的本科培养阶段,授予建筑学学士学位。1+2为完整的研究生培养阶段,授予建筑学专业硕士学位。
计划招生人数:不超过8人。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浙江大学建筑学专业本科三年级学生。
4.申请人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于前30%(参照保研绩点计算方法)。
三、培养特色
1.聚焦学科前沿,服务国家战略:学生提前介入科研,在“设计-技术-人文”三位一体的学习基础上,面向“新型城镇化”、“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碳中和建筑”等国家战略,依托学院学科实力与多学科交叉平台,聚焦智慧建筑与城市、绿色建筑技术、建筑数字设计与建造、文化遗产保护、健康人居环境等关键方向。
2.强化设计基础,注重科技人文融合:开设高阶专业课程,进一步夯实学生的设计能力与理论素养。配备一流师资,推动建筑学与人工智能、环境科学、社会科学等学科的深度融合,强化学生的数字思维与综合创新能力。
3.开展长周期科研与设计训练,科教协同育人:在导师指导下,从大三起每学期开展系统性的科研与设计训练,本科毕业设计衔接科研训练成果与硕士阶段研究方向,实现本硕科研贯通。依托建筑类国家级与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数字设计与建造平台、专业实践基地等教学科研基地,提升学生的创新素养与实践能力。
4.名师引领成长,赋能专业发展:由国家级高层次人才、行业设计大师、优秀青年学者、思政教师等共同参与指导,涵养学生的专业志趣与行业情怀。导师团队中包含多位在建筑设计、建筑技术、城市研究等领域有重要影响力的学者与专家。
5.多维度国际化培养,拓宽全球视野:通过全英文课程、境外一流大学定制课程、国际联合设计工作营、国际学术会议与竞赛等多种途径,开展高质量的国际化培养。硕士阶段鼓励赴国际顶尖建筑院校开展合作研究与交流。
6.传承工匠精神,厚植家国情怀:依托“工匠精神”思政教育基地、“筑人”生涯发展指导工作室等平台,引导学生理解学科在服务国家建设、文化传承与人居环境改善中的重要作用,树立追求卓越、贡献行业、报效国家的远大志向。
四、选拔与分流机制
1.选拔机制
每学年始组织遴选面试,根据本硕一贯制班级人数情况,综合考虑学习情况与面试成绩,在5年制建筑学专业三年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前30%的学生中遴选,结合面试选拔优质本科生入围本硕贯通培养班级。首届从2023级建筑学专业实施。
2.考核与分流机制
每学年末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情况、导师评价等进行综合赋分,召开领导小组与导师组会议,确定考核及分流结果。对于满足考核要求的学生,鼓励继续深造;对于不满足考核要求的学生,进行警戒或劝退回普通新工科班级,退出时签署“退出承诺书”。
项目将在学生本科四年级末对其进行研究生入学考核。考核条件包括本科生毕业基本要求、学业成绩、英语水平要求、科研实践经历、年级绩点排名等。学生满足保研考核要求方可继续进行一贯制研究生阶段学习;不满足考核要求则直接按本科要求毕业,不能继续进行本硕一贯制研究生阶段学习。
五、出口要求
完成本科阶段学习,达到建筑学五年制本科毕业要求:授予建筑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完成硕士阶段学习,达到建筑学硕士毕业要求,并符合以下条件,授予建筑学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的评阅结果应为“A(优秀)”或“B(良好)”且至少有1份评阅结果为“A(优秀)”。
六、选拔安排
1.本人申请
申请人于2025年11月13日20:00前,点击链接或扫描二维码报名:
https://wj.qq.com/s2/24686739/0f8b/

2.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选拔条件对申请人及其提交材料进行审查,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参加选拔考核。
3.面试考核
学院组织选拔面试,采取学科组专家面试考核的形式。专家组根据培养要求,结合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重点考核申请人的专业基础、创新能力与综合潜质,具体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4.录取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择优确定2025年建筑学卓越培养项目计划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核、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正式确定入选。
建筑工程学院
2025年11月6日
附件:2025年建筑学卓越培养项目招生简章及培养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