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青年志愿者工作的规范化开展,营造更好的志愿服务氛围,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我校青年志愿者工作的开展,根据《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相关规定,学院将于近期开展2025-2026学年秋冬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形式
(一)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依据已被认定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数,实行星级评定制度;
(二)评定工作对各星级志愿者不设名额限制,按照自愿原则,由注册志愿者自行申报。
二、评定原则
(一)参评对象
2021、2022、2023级本科注册志愿者及研究生注册志愿者;
2024、2025级本科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仅限申报五星级。
(二)参评要求
1.服从安排,自觉遵守服务时间,按质完成各项社会服务工作;
2.对待服务对象热情周到,态度谦和,尊重服务对象的合理意见,满足服务对象的合理要求;
3.积极主动完成既定任务,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4.维护志愿者形象,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团队协作意识强
5.结合自身真实事迹和申报表条目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不得抄袭他人或网络。
(三)参评标准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40小时,认定“一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70小时,认定“二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0小时,认定“三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0小时,认定“四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50小时,认定“五星级志愿者”。
如已参与往年星级评定,且本次累计服务时数未达下一星级标准的,不重复进行认定。
(四)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请参评志愿者及时完成申报,逾期将一律不予补申请。如有以往申请星级已成功的志愿者需补办证书,请提交证书补办申请表(附件2),学院团委统计汇总后将统一上交至校团委,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在此次星级申请中统一补办。除每次评比星级时的统一补办外,其余时间不进行证书的补办。
三、评定材料上报要求
上报材料覆盖小时数范围:学生高校入学起至2025年11月23日24:00。
四、评定流程
(一)个人申报材料收取(11月24日前)
1.各团支部志愿者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填写星级志愿者申请表(附件1)、证书补办申请表(附件2)等材料,同时需填写星级志愿者申请人员办理统计表(附件3)。
上述材料填写完成后请打包发送给所在团支部的青志委员,将文件夹命名为“【建工学院+姓名】2025-2026学年秋冬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材料”。
2.青志委员收齐本支部同学的申报材料后,请以团支部为单位于11月24日24:00前将材料打包发送至学院青志中心邮箱zjujgqz@163.com,文件夹及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建工学院+团支部名称】2025-2026学年秋冬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材料”。逾期不予办理。
(二)院系审核(11月25日-11月28日)
学院团委于11月28日12:00前完成星级志愿者的审核工作,将材料整理汇总发送至对接各院系的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联络人。
(三)校级初审(11月28日-12月3日)
校团委于12月3日12:00前对各学院团委提交的星级志愿者评定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反馈至学院团委。
(四)院系复核(12月4日-12月8日)
将初审结果于院系官方网站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志愿者个人根据公示进行材料补交。无异议后于12月8日12:00前将结果提交至校团委。
(五)校级汇总(12月8日-12月12日)
校团委将院系提交的复核材料进行审核和汇总,于12月12日前进行结果公示。
(六)证书颁发(12月12日后)
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统一制作星级志愿者证书,发放至学院团委。由学院团委发至个人。
附件3【建工学院+姓名】星级志愿者申请办理人员统计表.xlsx
附件4 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工作细则(2024.10).pdf
未尽事宜,可联系学院团委:
高老师:88208770,0025725@zju.edu.cn
鲁同学:18858109159,3230106138@zju.edu.cn
共青团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5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