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19〕20号),为做好2026-2027学年申报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导师计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受学科条件
接受学科应为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基地,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优势学科。英语类、艺术类、体育类和民族类专业可放宽至博士点学科。
二、接受导师资格
一般应为在职博士生指导教师,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深、工作认真负责,主持并承担了能让国内访问学者参与的科研项目。申报课题必须是指导教师取得的重要成果和目前正在承担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课题。退休教师(或当学年退休的)、返聘教师、外聘非全职在岗的兼任教师、附属医院编制人员不申报。
三、申报要求
请符合条件、有接受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的老师填写《浙江大学各院(系)接受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请表》(下载链接见附件),导师和课题信息务必准确,于2026年1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2014@zju.edu.cn,逾期不接受补报。学院审核后报送人力资源处,人力资源处将审核汇总并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教育部备案。
有意向于2026-2027学年接受国内访问学者且符合接受条件的教师请务必及时向学院申报,接受的一般国内访问学者条件必须符合《浙江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19〕20号)规定的基本要求。
学院联系人:熊思尘,88208112
附件:
2.《2025-2026学年浙江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导师课题汇总表》(仅供参考填报格式,2026-2027学年的申请表模板有所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