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学生党支部、各位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
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是入党前的必经环节。为切实提高学生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根据《浙大党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要求,学校每年举办四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院组织2026年春夏学期发展对象参加第二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建工学院2026年春夏学期发展对象(研究生、本科生名单分别见附件1、2)
二、时间安排
1.学员报名:即日起至5月6日。全体需参加本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学员完成网上报名注册。操作方法见学生操作指南(附件3)。
2.学校层面集中教学环节:5月24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学院层面教学环节:5月中旬(以学院具体通知为准)
4.考核环节:5月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培训方式
根据发展对象培训要求,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环节包括学校层面的集中教学、院系层面的教育培训和研讨学习,以及全校统一的结业考试。
院系培训计划如下:
序号 | 教学方式 | 时间 | 教学内容 | 所需学时 | 备注 |
1 | 理论学习 | 5月11日前 |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 2 | 必修,分组进行 |
2 | 实践教育 | 5月8日 | 前往“浙江大学学生党建与思政现场教学基地”开展现场教学 | 4 | 必修 |
3 | 主题讨论 分享展示 | 5月12日 | 小组讨论;分享展示 | 4 | 必修,分组进行 |
4 | 联系人谈心谈话 | 5月19日 | 培养联系人与积极分子谈心谈话并记录《积极分子考察表》 | 2 | 必修 |
5 | 总结报告 | 5月19日 | 提交发展对象培训班总结报告(1500字以上) | 2 | 必修 |
四、培训内容
1.主要开展党的理论教育,尤其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开展党性教育,尤其是党章党规党纪、党的宗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四史”学习教育。
2.自学资源:《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辅导教材》电子教材,另外鼓励学员利用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新华网(http://www.xinhua.org)、浙大党校网站(http://zddx.zju.edn.cn)、“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cdyweixin)、“浙大组工”微信公众号(微信号:EZhejiangUniversity)、学习强国APP、学习公社APP等学习平台开展日常学习。
五、培训要求
1.学员应端正态度,认真接受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
2.学员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考勤制度,完成各环节相应的培训学时的学习。开班仪式与线下集中教学环节不得无故缺勤,无故缺勤者不予结业。校级集中教学、现场教学原则上不能请假。
3.学员须参加结业考试。各项培训环节考核均合格者发放结业证书。
4.在整个培训环节中,对有不诚信行为的学员,一经发现,作不合格处理,并建议其所在党组织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
关于其他环节的培训要求与学校保持一致,详见:
https://zjutw.zju.edu.cn/2026/0423/c32290a3155533/page.psp
如有疑问,请联系:
学工办、团委李老师,电话:88206426,邮箱:zjuliling@zju.edu.cn,安中A345;
团委思政中心胡同学,电话:13587746521,邮箱:22512304@zju.edu.cn。
附件1:学院2026年春夏学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分组名单(研究生).pdf
附件2:学院2026年春夏学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分组名单(本科生).pdf
附件3: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管理系统学生操作指南.pdf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党校建筑工程学院分校
共青团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6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