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关于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赵华发布时间:2026-08-06浏览次数:2932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竭诚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本科毕业生申请我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博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或受处罚记录。

(四)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学术潜质和专业能力。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六)预计可获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最终以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备案的申请无效。

(七)欢迎具有优秀研究潜质的同学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直接攻博的同学应具有较高水平的英语能力,原则上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达到460分及以上或WSK(PETS 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雅思5.5及以上或新托福80及以上,成绩有效期五年(考试时间在2022年6月及以后)。有出色科研成果或特长的学生,英语水平标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时请同时提交1份英语破格申请(说明本人科研情况、读博意愿及破格理由等)。

二、招生专业

(一)硕士生

学位类别

专业代码

专业类别

专业领域

专业学位

085100

建筑

 

专业学位

085300

城乡规划

 

专业学位

085900

土木水利

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

专业学位

086100

交通运输

 

(二)直博生

学位类别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类别

二级学科/专业领域

学术学位

081300

建筑学

 

学术学位

081400

土木工程

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道路与交通工程、水资源与水环境工程、水工结构与港口工程

专业学位

085900

土木水利

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

专业学位

086100

交通运输

 

说明:实际招生专业以学校最终公布的2027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将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进行调整,以实际录取为准。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请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到我校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https://yjsy.zju.edu.cn/grsinfo/zs/user/login)注册、登录后提交报名申请 (附件1:系统申请填报步骤及常见问题说明.pdf)。

(二)报名时间(外校外院申请人

学院推免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8月10日10:00,截止时间:2026年9月6日24:00。请务必于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三)报名程序

1.申请人进入系统点击“申请”按钮,选择“免试生申请”,填写有关信息并提交申请;如果已填报的内容需做调整,可在报名截止日之前自行修改。

2.申请人推免报名阶段只能填报一个志愿招生类型专业方向。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拟录取专业及学位类别将按照推免招生具体名额在复试考核阶段确定。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请按以下顺序将材料扫描整理成一个PDF文件并上传到报名系统附件(以“姓名”命名、大小不要超过10M),无需邮寄纸质材料。材料清单主要包括:

1)个人简历(A4纸1-2页);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扫描件;

3)最新的专业成绩排名证明;

4)本科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5)外语水平证明;

6)已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等其他希望呈现的材料;

7)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申请人还须提供至少两位相关专业领域内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信”(模板见附件2,其中推荐信内容可以打印)。(所有拟录取直博研究生需在2026年10月底前将两份纸质专家推荐信邮寄至我院汇总整理归档)

四、初审与复试考核

1.申请日期截止后两周左右时间内,学院各学科将根据申请人材料,对申请人的教育背景、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初审,确定同意参加复试的申请人名单。入选人员如因故不能参加推免复试,请及时告知我院,以便把机会让给其他同学。

2.复试名单确定后,学院将组建推免复试钉钉群。请参加复试的申请人提前下载钉钉程序,并使用报名时登记的手机号码实名注册钉钉账号,按时加入复试钉钉群。

3.参加复试的申请人须按学院的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复试。复试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2026年9月下旬,所有拟录取推免生在取得正式推免资格后,均需按照教育部及我院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以及完成接收、确认我院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待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我院推免资格。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

2)从推免生报名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处分;

3)本科最后一学年计入毕业要求学分的相关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或80分及以上);

5)我校规定的研究生新生入学日期前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3.拟录取的推免生请于2027年3月自行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2027年3月31日前将体检表寄送到我院教育教学办公室。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 A341教育教学办公室,邮编:310058,收件人:老师,电话:0571-88208680。

4.学制、学费标准详见后续发布的推免生招生目录备注栏,奖助政策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www.grs.zju.edu.cn/)。

5.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

六、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人:老师,邮箱:jgyjs@zju.edu.cn,电话:0571-88208680

 

附件1:系统申请填报步骤及常见问题说明.pdf

附件2:浙江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模板.docx(下载)

附件3:【腾讯文档】2027年建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导师名单(不含平衡中心和联培单位等)

      https://docs.qq.com/sheet/DTEdiU29KYXFUc1Jx?tab=BB08J2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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