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研究生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发〔2022〕19号、浙大研工发〔2022〕3号)和《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建工〔2022〕19号)文件要求,学院已完成2025-2026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9月29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报送学校。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学院联系,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应老师,办公室:安中A345,电话:88206426;邮箱:yingyunbin@zju.edu.cn
2025-2026学年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xlsx
建工学院学工办
2026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