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及有关教师:
根据国家教育部教技发中心函(2007)16号通知的精神,2007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项目的申报和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课题类型:以基础性研究课题为主。
2、为了促进博士学科点的人才队伍建设,使青年教师能够尽快地脱颖而出,从2007年起博士点基金设立新教师基金课题:
(1)实施范围:自然科学博士点上工作的正式教师;
(2)留校工作三年以内(含三年)、且未独立承担过国家级各类科研课题;
(3)自由申报、不限额;
(4)课题申请经费不超过5万元;
(5)凡获资助者,不得再次申请。
3、申请对象:
(1)申请人系我校在科研第一线工作、经有关部门正式批准具有指导博士生资格的教授,为使博士点基金的科研工作与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密切结合,申请课题应有博士生参加。已退休人员不能再申请。申请人如已有在研的博士点基金课题,需等该项课题完成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
(2)为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各学院在申报课题时应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研究基地的课题申报。允许上述单位已承担博士点基金在研项目的博导再次申请。
(3)2007年度博士点基金的申请仍采取双限额申报(限额申请项数及申请经费总额),请各学院做好协调工作,超额部份不予受理。教育部此次给予我校的申报限额是根据我校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论文发表情况。据此,你学院2007年申报限额为(学院另行通知) 项,申报经费限额为 万元。如存在一个博士学科点挂靠多个学院的情况,请相关学院协商调整解决,并报校科技处基础研究办公室备案。
4、具体要求:
(1)根据通知精神,每位申请者须交纳500元/项的项目评审费。
(2) 申请者应按要求填写2007年的《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WORD模板)》(以下简称《申请书》,新教师基金申请者必须填写《高等学校博士点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新教师基金课题)(WORD模板)》,申请人填写《申请书》时不要随意修改《申请书》内的排版和格式,请各申请人从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下载www.cutech.edu.cn )。
(3)《申请书》中“学科代码”一栏, 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标准GB/T 3745-92《学科分类与代码》填写(已发至各学院)(不受理社会科学课题,即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710.以后的各学科课题)。填写不合格者,不予受理。
(4)2007年起申报博士点基金课题必须进行科技查新,《查新报告》将作为附件与申请书装订成册一并上报。
(5)申请资助课题的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08年1月1日,一般研究期限为三年,至2010年12月31日完成。
(6)申请经费单项资助强度以8万元为限,纯理论研究课题经费强度适当降低。
(7)已承担过并完成的博士点基金课题负责人再次申请项目时,需将原资助课题的“项目研究工作总结”、已发表的与资助课题有关的论文(有代表性的1-3篇)、著作或研究报告作为附件与本年度申请课题的“申请书”一并上报,一起送同行专家评审。
(8)为使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能尽快发表和交流,获资助课题负责人结题时,必须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上发表论文2~3篇(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上发表后,允许同时在其它刊物发表),并认定与其它刊物发表等同。
由于基金总额所限,博士点基金课题的平均批准率较低。博士点基金课题实行同行评议择优资助的项目遴选方式。因此,请各研究所在今年的申报工作中积极组织,做好对内容的审查,遴选出有竞争力的课题。请课题申请人积极做好文献调研,在选题时突出创新性、前沿性,并认真填写申请书。
由于时间较紧,请各研究所认真做好博士点基金申请书的初审;如有申报名额剩余或与其它学院协调等事宜请于3月3日前与校科技处联系。申报材料经校、院初审合格后,由各学院科研科汇总。以及课题评审费交纳清单(需签章见附件)请于3月9日前交基础研究办公室统一汇总
5、申报时间安排:
(1)请博士点基金课题申请者于2月26日前将申请项目的简介(包括项目名称、申请者姓名、申报类别、项目简要内容介绍等)提交学院科研开发科wyjin@zju.edu.cn。学院将在进行形式审查的基础上择优确定排序推荐的项目。
(2)经学院确定推荐的项目,需准备书面材料一式3份(含附件)、申请书电子版(需做“加锁”操作),于3月8日前交至学院科研科统一汇总整理后上报学校。
学院科研开发科
2007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