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建工学院工程硕士论文定期指导制度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10-10浏览次数:3719

为了提高工程硕士的培养质量,根据国家及浙大研究生院关于工程硕士教学培养的有关规定,我院决定实行工程硕士论文定期指导的制度,要求各位工程硕士生克服困难,在条件、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回校参加,也希望所在单位能够为工程硕士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具体安排如下:

1.         参加对象:已结束课程学习阶段、并进入论文阶段的各届工程硕士生。

2.         学习内容:各位工程硕士生预约自己的校内导师,到校汇报论文进展;就论文所涉及的问题到各研究所学习研讨;进入图书馆网站查阅文献资料等等。

3.         时间安排:学期内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三、四、五(三天)。

4.         联系部门:浙江大学建工学院继续教育中心(已搬迁至紫金港校区)

电话:0571-8820 86798820 8688

 

浙江大学建工学院继续教育中心

200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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