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在杭高校及杭州市生源毕业生:
为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降低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成本,促进和谐就业,经研究决定,2011年继续面向在杭高校2011届毕业生和杭州市生源毕业生发放“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一卡通”(以下简称“就业一卡通”)。具体发放及使用办法如下:
一、申请发放对象
“就业一卡通”发放对象:
1、在杭高校政治素质优良、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以下简称对象一)
2、已参加“杭州市千名宏志学子就业帮扶工程”的2011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对象二)
3、持有效期内《困难家庭救助证》的2011届杭州市生源毕业生(已参加杭州市千名宏志学子就业帮扶工程2011届毕业生不重复享受)。(以下简称对象三)
二、一卡通的功能和使用
1、在市人才开发中心及杭州市的各区、县(市)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免交3年人事档案管理费;
2、毕业离校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持卡毕业生向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提出求职申请,可享受就业推荐服务3次;
3、持卡毕业生可免费参加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杭州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组织的毕业生就业指导讲座。
三、发放流程
(1)对象一发放流程(学校推荐)
1、符合条件的在杭高校毕业生通过杭州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网(www.hzbys.com)下载《“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一卡通”申请表》,填写完整后向就读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申请。
2、在杭高校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经审核确定发放人选后,下载填写《“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一卡通”发放登记名册》造册登记,于5月31日前将申请表和发放登记名册的原件报送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审核后领取“就业一卡通”,并将发放登记名册的电子版本发至lshuwei@126.com。
3、学校向毕业生发放“就业一卡通”。
(2)对象二发放流程
已参加杭州市千名宏志学子就业帮扶工程的毕业生凭身份证直接到所就读高校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领取。
(3)对象三发放流程(自行申请)
1、持有效期内《困难家庭救助证》的2011届杭州市生源毕业生通过杭州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网(www.hzbys.com)下载《“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一卡通”申请表》。
2、凭有效期内《困难家庭救助证》、“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一卡通”申请表》和本人身份证到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申请领取“就业一卡通”。
注意:
1、“就业一卡通”不得重复领取,如果上述三项中名单重复的,同一毕业生只能发放一张。
2、下沙高教园区内高校请到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下沙分中心办理。
四、申请方式
填写申请表(见附件一),于6月9日之前上交至玉泉校区永谦活动中心 B106室
联 系 人:洪老师
电 话: 87952717
附表一:《“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一卡通”申请表》
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
杭州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201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