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学院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程序 (2019年1月2日更新)

发布者:路琳琳发布时间:2019-01-02浏览次数:180892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提交学位申请截止时间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工学院每年分春夏秋冬四次(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授予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程序安排如下:”
 
请点击下载: 学位申请相关材料!!(所有材料请点击该链接下载)

             《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查及结果处理暂行办法》(浙大发研〔2014〕105号)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博士硕士论文评阅补充办法

 
一、学位申请时间:2019年春季:1月3日前完成个人网上申请
 (其中2019年1月2日前完成个人学习计划提交和导师审核,1月3日至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安中A-341)审核,查看审核结果若未通过,有疑问请咨询安中A341:张玉红老师,不要电话咨询)
 

二、学位申请出口标准:

各级研究生学位申请出口标准


 
三、期刊查询:
请根据自己的学科年级参照出口标准查看以下链接查询:
3.  关于研究生教育重要期刊目录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CSCD核心仅认可C库,不认可E库)
 
 

四、申请步骤(2019年春季:请于2019年1月3日前按照以下要求操作)


(一):提交申请:

1、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上,查看课程、读书报告、开题报告、预答辩是否已通过。若有项目没通过,将无法送审!

  请1月2日前完成个人学习计划提交及导师审核,1月3日前课程不通过请至A341咨询张玉红老师;读书报告纸质版交张玉红老师处;

  系统录入开题报告,上传PDF的要求见学院网上搜索“研究生开题报告要求”,请严格按此要求,否则无法送审。

  系统录入预答辩信息,通知导师登录研究生院系统,填写预答辩意见。

  预答辩和开题报告的学院意见,学院将于1月7日后统一审核。

2、登陆管理系统系统登录(学生、老师、管理人员)录入各项信息(网上提交的的必须是隐名评阅版论文)



(二)资格审核:(2019年春季:1月4日完成。不能及时提交的同学请延至下一季申请

 

班长统一收齐申请送审同学《答辩申请报告》,将个人科研成果钉在本人《答辩申请报告》后,将本人电话号码写在《报告》左上角。

 材料要求:

   1.《浙江大学硕士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线生成报告(注:要求导师签署意见,评阅、答辩专家处可空着),必须先上传大论文、填写大论文信息后,才可生成《答辩申请报告》,大论文在学生确定查重、导师确认论文前可反复上传覆盖,学生点击确认查重后,导师才可在系统中“确认学生论文”模块看到学生论文

   2.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原件及1份复印件
    a.发表:提供期刊原件、期刊封面目录文章首页的复印件,被检索的需检索证明;

    b.录用:提供录用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文章(投稿)的第一页(录用通知复印件和文章首页复印件需导师签字)。


对于科研成果缺少,但预计2月28日前可拿到期刊录用的同学,材料不交班长,个人单独办理,若导师同意可办答辩特批,在建工院网搜索“答辩特批”下载填写表格,导师签字后,学生本人交至安中A341,并签署承诺书。


五、论文送审(2019年春季:2019年1月7日):


非隐名评阅论文送审材料(无需纸质版):工程管理同学跳过此步,直接看隐名评阅部分

   1. 评审发送:学生系统上传隐名论文,非隐名评阅和隐名评阅都使用这版论文(论文格式请参照浙江大学学位论文编写规则》);学生发送电子版“明审专家信息表”至邮箱0017603@zju.edu.cn,根据信息表中提供的专家邮箱,教学办公室给专家发送评阅链接,专家可在线下载论文进行评阅。

   关于明审专家的确定,请导师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指定至少2名非隐名评阅专家,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人,所需信息包括姓名、单位、职称、电话、邮箱(不可用QQ邮箱),请务必保证邮箱正确!(是否需给明审专家寄送纸质论文请学生和导师决定)

   2. 评审费:通知导师登录财务系统转账给各明审专家,选择“酬金申报”,使用其“研究生业务费”或横向经费,选择“专家评审费”进行发放。校外专家需要知道其身份证和卡号、开户行,请学生联系评审专家确定卡号和身份证号等信息)。在财务系统中在线打印酬金报销预约单,持预约单至院办A327盖学院办公室章;点击本通知首行“学位申请相关材料”链接,下载《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酬金表》填写专家姓名和金额(专家无需签字),持酬金表至安中A341盖教育教学办章。学生持盖过章的:1、预约单 2、酬金表 交至计财处东六大厅。


计财处和研究生院通知,17年夏季开始研究生评阅和答辩费取消现金发放,现金发放无法报销

论文评审费请参照《浙大发计〔2018〕21 号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评审费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pdf》,硕士评阅每个专家可发200-500元。


隐名评阅论文送审材料(无需纸质版):
   1.评审发送:系统上传隐名评阅版论文(要求隐去论文中作者及导师所有信息),教学办公室给专家发评阅链接,专家在线下载论文评阅;

   2.评审费:论文评阅费合计300元整(工程管理同学合计900元整)。通知导师登录财务系统,使用“研究生业务费”或横向经费,授权给张莹砾老师(工号:0017603)并注明学生姓名

请务必通知导师仅可使用研究生业务费”或横向项目经费不可使用其他经费,否则无法发放费用!


六、论文查重

   19年1月起,研究生院管理系统中论文查重接口上线,说明如下:

   1、学生点击“确定查重”后,系统开始检测,出现查重结果后,学生、导师和院系管理人员可通过研究生院系统查看查重结果。每个学生系统仅有一次查重机会。

   2、针对查重结果,学生需对重复部分一一作出修改或说明,具体内容填写在浙江大学建工学院硕博学位论文查重修改说明.doc,要求导师签字确认是否符合学术规范,并于2月28日前交至A341。

   3、关于学校是否有查重率要求、检测结果的理解,请点击下载查看检测结果解释说明.docx



七、论文答辩(2019年春季:2月28日至3月11日;2018年冬季:11月28日至12月11日完成;
 1. 登录研究生陆教育管理系统查看论文评阅结果,评阅结果均返回并通过后,可在系统内录入答辩准备信息,包括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时间、答辩地点,打印《答辩记录表》以及表决票(请准确认真填写各项信息)
    3.   持打印好的表决票(请将姓名、答辩日期、学院、学科填写完整)、自行在线下载打印所有评阅书答辩委员聘书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盖章,借所有论文评阅书答辩记录录入说明(全日制).doc告知本答辩组秘书2019年春季:2月28日至教育教学办公室办理);表决票和答辩委员聘书在本通知首行“学位申请相关材料”中可点击下载。
    4.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校内3-5名副高职以上专家组成,其中应有外系、外专业相关学科的教师参加,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担任。如答辩委员会由3人组成时,申请人指导教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秘书要求由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担任;
  5.  答辩前准备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记录所有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6.  答辩完成后,答辩秘书需立即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将答辩结果录入到系统中(答辩结果请参阅建工学院关于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及表决结果的格式要求);

  7.答辩费发放方法参见上文:非隐名评审费发放方法,不再详述。发放标准请参照《浙大发计〔2018〕21 号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评审费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八、上交材料2018年冬季:2018年12月12日;2019年春季:2018年3月12日):
  1. 答辩结束后,按照研究生上交材料清单要求准备和装订材料;
  2. 申请学位当月12日提交所有材料至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遇双休日或节假日顺延)。在送审及答辩过程中需论文题目修改的,请通知导师在研究生院系统中将论文退回,更新上传后通知导师通过论文,并于12号前发邮件至ylzh@zju.edu.cn通知教育教学办公室张老师修改,系统内信息更改可在上传论文终稿时进行覆盖;
  3. 未参加学校档案馆毕业研究生学位照片拍摄的同学请参考该链接去西溪校区档案馆进行补拍;
  4. 论文答辩完成后即可登陆电子离校单系统办理离校手续。
  5. 申请学位当月学科初审通过后(视审核会议时间而定,一般在月末)(2018年冬:12月29日后;2018年春:3月29日后),进入研究生院教育管理系统传论文最终版,之后通知导师登录研究生院管理系统及学生离校单系统内进行审核。
  6. 离校单中“图书馆”一栏先登录图书馆网站论文提交系统,(需要在校内操作)进行学位论文提交,之后携带一本论文至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离校系统若出现无法登陆、图书馆状态未更新等问题,请拨打离校系统页面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7. “学院资料室”离校:需提交纸质论文1本以及论文电子版(PDF格式);2018年春:3月30日起;2018年冬:12月30日起
      土木资料室: 请将论文电子版以学号和姓名、论文题命名,发送至资料室石老师邮箱:Shiping66@zju.edu.cn,持一本纸质版论文至安中B220办理;
      建筑城规资料室: 请将论文电子版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通过邮箱发送赵老师邮箱:hdzhao@zju.edu.cn,持一本纸质版论文至月牙楼104办理。
  8. 离校单中的“教育教学办公室”一栏,在其他部门审核通过后会自动审核。
  9. 点击打印离校单并签署个人姓名,至学院党政办公室(安中A-331)陆人裘老师处办理门卡归还手续(月牙楼同学也需至陆人裘老师处盖章)。
 
、申请学位当月(3、6、9、12月)30日后凭离校单以及学生证到教育教学办公室张玉红老师处领取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具体时间由每季度工学部学位会决定)
 
特别提示:学习期限已到期,却未能如期申请学位的同学,请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异动申请,请导师签字确认(在职生要求加盖单位公章)之后,交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否则,将按照浙江大学学籍管理相关文件规定勒令退学。
 
建工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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