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查及结果处理暂行办法》(浙大发研〔2014〕105号)
二、学位申请出口标准:
各级研究生学位申请出口标准
四、申请步骤(2019年春季:请于2019年1月3日前按照以下要求操作)
(一):提交申请:
1、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上,查看课程、读书报告、开题报告、预答辩是否已通过。若有项目没通过,将无法送审!
请1月2日前完成个人学习计划提交及导师审核,1月3日前课程不通过请至A341咨询张玉红老师;读书报告纸质版交张玉红老师处;
系统录入开题报告,上传PDF的要求见学院网上搜索“研究生开题报告要求”,请严格按此要求,否则无法送审。
系统录入预答辩信息,通知导师登录研究生院系统,填写预答辩意见。
预答辩和开题报告的学院意见,学院将于1月7日后统一审核。
(二)资格审核:(2019年春季:1月4日完成。不能及时提交的同学请延至下一季申请)
班长统一收齐申请送审同学《答辩申请报告》,将个人科研成果钉在本人《答辩申请报告》后,将本人电话号码写在《报告》左上角。
材料要求:
1.《浙江大学硕士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线生成报告(注:要求导师签署意见,评阅、答辩专家处可空着),必须先上传大论文、填写大论文信息后,才可生成《答辩申请报告》,大论文在学生确定查重、导师确认论文前可反复上传覆盖,学生点击确认查重后,导师才可在系统中“确认学生论文”模块看到学生论文。
b.录用:提供录用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文章(投稿)的第一页(录用通知复印件和文章首页复印件需导师签字)。
对于科研成果缺少,但预计2月28日前可拿到期刊录用的同学,材料不交班长,个人单独办理,若导师同意可办答辩特批,在建工院网搜索“答辩特批”下载填写表格,导师签字后,学生本人交至安中A341,并签署承诺书。
五、论文送审(2019年春季:2019年1月7日):
1. 评审发送:学生系统上传隐名论文,非隐名评阅和隐名评阅都使用这版论文(论文格式请参照《浙江大学学位论文编写规则》);学生发送电子版“明审专家信息表”至邮箱0017603@zju.edu.cn,根据信息表中提供的专家邮箱,教学办公室给专家发送评阅链接,专家可在线下载论文进行评阅。
关于明审专家的确定,请导师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指定至少2名非隐名评阅专家,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人,所需信息包括姓名、单位、职称、电话、邮箱(不可用QQ邮箱),请务必保证邮箱正确!(是否需给明审专家寄送纸质论文请学生和导师决定)
2. 评审费:通知导师登录财务系统转账给各明审专家,选择“酬金申报”,使用其“研究生业务费”或横向经费,选择“专家评审费”进行发放。校外专家需要知道其身份证和卡号、开户行,请学生联系评审专家确定卡号和身份证号等信息)。在财务系统中在线打印酬金报销预约单,持预约单至院办A327盖学院办公室章;点击本通知首行“学位申请相关材料”链接,下载《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酬金表》填写专家姓名和金额(专家无需签字),持酬金表至安中A341盖教育教学办章。学生持盖过章的:1、预约单 2、酬金表 交至计财处东六大厅。
计财处和研究生院通知,17年夏季开始研究生评阅和答辩费取消现金发放,现金发放无法报销。
论文评审费请参照《浙大发计〔2018〕21 号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评审费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pdf》,硕士评阅每个专家可发200-500元。
2.评审费:论文评阅费合计300元整(工程管理同学合计900元整)。通知导师登录财务系统,使用“研究生业务费”或横向经费,授权给张莹砾老师(工号:0017603)并注明学生姓名。
请务必通知导师仅可使用“研究生业务费”或横向项目经费。不可使用其他经费,否则无法发放费用!
六、论文查重
19年1月起,研究生院管理系统中论文查重接口上线,说明如下:
1、学生点击“确定查重”后,系统开始检测,出现查重结果后,学生、导师和院系管理人员可通过研究生院系统查看查重结果。每个学生系统仅有一次查重机会。
2、针对查重结果,学生需对重复部分一一作出修改或说明,具体内容填写在浙江大学建工学院硕博学位论文查重修改说明.doc,要求导师签字确认是否符合学术规范,并于2月28日前交至A341。
3、关于学校是否有查重率要求、检测结果的理解,请点击下载查看检测结果解释说明.docx。
6. 答辩完成后,答辩秘书需立即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将答辩结果录入到系统中(答辩结果请参阅建工学院关于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及表决结果的格式要求);
7.答辩费发放方法参见上文:非隐名评审费发放方法,不再详述。发放标准请参照《浙大发计〔2018〕21 号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评审费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