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学期末和寒假春节期间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2-28浏览次数:23

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学期末和寒假春节期间

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部、学院(),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目前,学校期末临近,寒假、春节即将到来。为积极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师生的生命安全,现就做好学期末和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安全职责。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维护安全责任,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的意识,严格按照《浙江省高等学校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标准》要求,切实履行岗位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二、全面排查,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学期结束前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1、一要排查师生交通安全隐患。要积极为寒假师生回家做好服务工作,教育引导师生不乘坐黑车和超员的车辆,安全驾驶,遵守交通法规,切实保障师生交通安全。

2、二要排查消防隐患。要针对冬令季节风干物燥、雨雪冰冻以及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增加的特点,结合防火委《关于强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清剿火患活动的通知》要求,开展校园消防隐患检查,及时整改,不留死角。

3、三要强化校园治安防范。要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人防、物防、技防工作的检查落实,要重点加强对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教学楼、图书馆、消防设施、实验室等重要部位的防控,重点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化物品的管理和防控。

4、四要加强对学校在建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检查,认真落实学校有关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地的安全检查和监督,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5、五要积极做好寒假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服务工作。加强对留校学生的安全和纪律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切实保障假期留校学生的人身和财物安全。统筹安排留校学生的生活和学习,保障其学习和生活正常进行。

6、要做好实验室安全专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组织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和环境卫生全面自查,检查结束后,实验室与安全秘书(或安全负责人)须将《浙江大学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情况汇总表》和实验室安全自查总结报告盖章后于2012191700之前提交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公室(或实验室处各校区办),电子版发送至jhp1986@zju.edu.cn

2)各实验室要摸清留校继续做实验的学生和人数,指导教师要对这些学生进行一次专门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布置安全要求,提高学生的责任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3)加强实验室内生物安全、化学安全、特种设备和安全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巡查力度。禁止仪器、设备、空调、电脑等带故障运行。实验人员离开时要及时关闭水、电、气、门、窗等,防止火灾、溢水和盗窃等事故的发生。

4)加大对剧毒品、易制毒品、易制爆品、致病微生物、麻醉品和放射性同位素储存场所的巡查力度,确保报警、监控设施时时处于工作状态。使用危险品要严格按有关制度领用、贮存和使用。同时要按照学校规定,加强对实验废弃物处置的管理。

5)涉及到危险性的实验活动必须有2人同时在场才能进行,且实验活动中必须有人值守,尤其是在进行化学反应实验、使用干燥箱、高压蒸汽灭菌锅等存在潜在危险的设备时,实验人员不得离开。不得在实验室烹煮食物、聚餐,严禁在实验室留宿。

6)各单位须配备一套所有实验室的钥匙留存办公室或大楼值班室由专门人员保管,以备应急之需。钥匙保管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或外借他人使用。

7)各单位要按照学校要求落实假期值班人员,加强对本单位实验室及周边情况的巡查,假期需要开放的实验室,必须安排专人定期检查,实行进出人员签到登记制度,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发现实验室安全相关问题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实验室处和保卫处等部门,把各种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橱窗、黑板报、网站等宣传阵地,广泛开展校园冬春季节和节假日的安全知识宣传活动。要在放假前对学生开展一次集中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在放假回家途中和寒假、春节期间,重点掌握道路交通安全、一氧化碳中毒、烟花爆竹燃放、饮食卫生等安全常识,切实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四、加强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期末和寒假、春节期间安排好值班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加强大楼管理,严格控制闲散人员进入校园。对假期停止使用的实验室、微机房、食堂和危化物品、贵重物品存放室要进一步完善安全措施,严加管理和看护。加强校园内重点、要害部位的巡查,严防犯罪分子伺机破坏。要及时、准确、全面报送有关信息,不瞒报、迟报、漏报,保证联络畅通。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

    保卫处(紫金港保卫办):88206110

    玉泉保卫办: 87951110

    西溪保卫办: 88273110

    华家池保卫办:86971110

    之江保卫办: 86592777

 

                            浙江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1年12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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