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请按照以下步骤完成申请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资格工作:
- 阅读浙大研院〔2011〕23号文件《关于做好教师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工作的通知》;
- 阅读《关于做好教师申请2013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工作的通知》
- 阅读《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关于教师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申请条件和量化标准》
- 再次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若申请学科(包括科学学位及专业学位)与上年度一致,则不用上网申请,学院会统一批量申请归档,归档名单列入下年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若申请学科与上年度不一致,则须由教师本人上网申请,按初次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程序进行审核确认。
- 初次申请步骤如下: (1) 登陆研究生院导师系统http://yjsds.zju.edu.cn/login.jsp进行申请。(用户名及密码同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用户名为工号,忘记密码的老师可联系研究生科进行密码重置或使用统一身份用户名及密码进入)(2) 提交以下材料至学院研究生教育科办理审核:① 从导师系统中导出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② 相关支撑材料(包括发表论文、论文检索证明、各种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一份);提交截止时间:2012年6月4日
- 申请专业学位(非学历)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请提交以下资料至研究生科办理申请手续: ①《浙江大学新增专业学位(非学历)硕士生招生资格审批表》(科研项目需科研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②科研成果原件及1份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回,复印件包括文章录用证明和已发表的文章,文章需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科201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