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建工学院关于做好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0-31浏览次数:10

为做好学校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大学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文件要求,现把我院筹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赛作品说明及要求

1、参赛对象:须为20137月以前正式注册的在校中国籍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

2、作品要求: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为20137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成果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论文)和国家级以上竞赛获奖的作品不在申报之列。

3、作品类别:参赛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不含文学、历史两个学科)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作品的学科类别为: 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能源化工、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论文。

4、竞赛方式:竞赛分各学院(系)初赛、类别复赛和学校决赛三个层面组织开展。学校聘请相关专家评选出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实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同时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展览、转让等活动。

二、组织与发动

为保证竞赛的顺利开展,请各院(系)积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成立院级竞赛的组织机构。其负责人由学院(系)分管教学科研工作的负责人和分管学生思政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指导、协调学院(系)的竞赛活动;成员为学院(系)团委、本科生教育科、研究生科、科研科等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负责本学院(系)赛事组织发动、作品审查和项目评选,在竞赛过程中协助主办单位和复赛承办学院(系)开展相应竞赛宣讲、培训、论坛、展示、项目指导等工作。

2、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学院(系)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校“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的有关文件,了解竞赛的目的、意义、流程及奖励政策。要通过海报、横幅、网络、手机短信等宣传媒介和举办竞赛宣讲会、主题班(团)会、论文报告会等活动形式,积极主动地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校园科技文化氛围,扩大“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在学生中的影响力,推动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深入发展。

3、做好项目的选拔和评审工作。各学院(系)要按照学校竞赛组委会的工作进程,动员学生将自主参与的科技学术作品或已经有一定成果的项目进行立项申报。鼓励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实验计划”项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新苗人才计划)、浙江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等优秀项目按照竞赛管理办法的要求参与竞赛。在学院(系)选拔基础上,推荐高质量作品参加所属类别复赛(不超过6件作品,其中复赛承办单位和上届优秀组织奖单位不超过8件)。复赛承办单位根据各类别竞赛进程,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选出各类别的优秀项目参加学校决赛。

三、竞赛奖励

1、奖金证书

科技发明制作类7000元、5000元、2000元和1000元;

自然科学类5000元、3000元、1500元和1000元;

哲学社会科学类4000元、2000元、1000元和800元。

2、直接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获得校赛特等奖的本科生项目负责人(限1人)或获得省赛特等奖并同时获校赛一等奖以上的项目负责人(限1人)或国赛一等奖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可获直接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3、参评研究与创新奖学金

1)校赛获特等奖的本科生,可同时获浙江大学研究与创新奖一等奖;校赛获一等奖的本科生,可同时获浙江大学研究与创新二等奖学金。

2)全国赛获特等奖、一等奖的本科生可同时获浙江大学研究与创新一等奖学金,获二等奖的本科生可同时获浙江大学研究与创新二等奖学金。

3)在浙江大学、浙江省、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奖的本科生,根据《浙江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和《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记实、加分。

4、优先参加评奖评优

1)获校赛获奖的研究生,可优先参加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的评选;

2)获校赛特等奖以上的研究生(个人作品限项目负责人,集体作品限前二人)在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时,视同发表一级学术刊物论文一篇。

3)获校赛一等奖的研究生(个人作品限项目负责人,集体作品限前二人)在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时,视同发表核心刊物论文一篇。

5、指导教师激励

1)在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特等奖、一等奖团队的指导教师将获得10000元、8000元奖励;

2)按照《浙江大学关于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考核的原则意见》规定折算教学工作量。【国家级每项计24学时,校级、省级每项计16个学时】

6、学院(系)激励

1)最高荣誉“挑战杯”为流动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学院;

2)设“优胜杯”若干,分别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学院。累计三次捧得“挑战杯”,可永久保存复制“挑战杯”一座。

3)竞赛设68个校级优秀组织奖,奖励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院(系、园)。优秀组织奖给予一定的奖金。

四、竞赛流程

1、学院初赛阶段(201210月—20131月)

本阶段包括项目立项、院评审委员会评估及复赛作品报送,请各参赛小组填写《浙江大学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学术课外科技作品竞赛报名表》一式二份于121日之前交至学院竞赛组委会秘书处(安中大楼A33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994366251@qq.com,邮件名统一命名为“第十三届挑战杯报名+作品类别”。

联系人:徐晓峰  88206426

    13656677781666781

胡平川  18857874378

2、各类别复赛阶段(20132月—20134月)

本阶段对参加复赛项目进行改善,复赛承办方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分别选出特、一、二等奖推荐项目及三等奖项目参加决赛。

具体由各类别承办学院(系)通知。

3、学校决赛阶段(20135月)

本阶段主要包括校内决赛,评选出一、二等奖归属,组织参加浙江省和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中共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12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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