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区城市化建设,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为我区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瓯海区事业单位面向全国“985工程”、“211工程”高等院校引进一批急需和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岗位 我区本次计划面向全国“985工程”、“211工程”高等院校引进急需和紧缺人才5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温州市瓯海区面向全国“985工程”、“211工程”高等院校引进急需和紧缺人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条件 1、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精神;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 5、具备与引进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6、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 三、引进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面试、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截止到 报名表可登录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ouhai.gov.cn)下载。 报名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名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或恶意报名的,给予取消报名资格并通知所在院校。 (二)初选评价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按照岗位匹配性进行初选评价,并且按照评价分数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不超过1:3的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直接入围面试。 (三)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入围人员必须出具证明其报考资格的书面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由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工作。 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并在网上公布,面试迟到或逾期不到者做自动放弃处理。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综合能力、分析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所学专业知识的综合测评。面试办法另行制定。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对参加面试的外地考生,根据路途远近给予适当的路费和住宿费补贴。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酌情予以递补。 体检地点及时间另行确定。 (六)实习 体检合格人员安排在招录单位进行实习,实习时间一般为4-6周。实习办法另行公布。放弃实习的酌情予以递补。 实习结束后,实习人员对实习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实习单位对其实习期表现进行评价。 实习期间发放生活补助。 (七)考核 对实习结论为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参照2012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八)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实习、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ouhai.gov.cn)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为保证引进人选的质量,如岗位确无合适人选的,空缺该岗位聘用人选或减少该岗位聘用人数。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逾期不签者作自动放弃处理;聘用人员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工作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必须在 四、其它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根据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 本公告由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77-88538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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