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城乡规划编制中心于2011年5月经区政府批准成立,为区政府直属全额拔款全民事业单位,委托区规划局管理。主要职责: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全区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工程规划的制定、评审。目前已有专业人员4名,本次招聘规划编审专业人员2名。
2013年赴高校招聘计划表
衢江区规划局城乡规划编制中心
赴高校招聘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建设,根据区委发[2012]33号文件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3〕2号抄告单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专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衢江区规划局城乡规划编制中心招聘2名规划编审专业人员。
二、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211”、“985”院校(不含二级学院)本科应届毕业生;
3、对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全日制本科生,采取直接考核方式录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在区委人才办、区编委办指导下,由区规划局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在区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一)招聘公告发布
在学校网站进行发布
(二)报名
报名材料:报名对象如实填写《衢江区人才招聘报名表》,交近期免冠二寸彩照2张;并提供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身份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自荐书。
(三)资格审查
区规划局、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招聘方式
原则上要通过笔试、面试二个环节,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若低于3:1的,则招聘计划作相应核减。对于在校表现优秀的学生可直接进行面试的方式招聘。本次招聘所有资格初审通过的毕业生,直接进入面试测试。
(五)签约: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签约对象,由区规划局与签约对象签订就业协议。
四、聘用
拟录用人员通过资格复审且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核,考核合格者录用,签订聘用合同。
见习期1年,见习期实行人事代理制。
五、其他事项
1、若因资格复审未通过,体检、考核不合格,拟录用毕业生主动放弃的,不进行递补录取。
2、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不服从组织调配、不按时报到的毕业生,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3、联系人:叶金友,联系电话:0570- 3679055,手机13362006813。
4、本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由区规划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上述单位研究决定。
附件1:招聘报名表
衢州市规划局衢江分局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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