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大学“安全实验室”达标考评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系)、直属各单位、校设各科研机构:
根据学校“三室一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环保管理,提高师生安全环保意识,营造实验室安全环保文化氛围,减少安全隐患,保障实验室安全,促进美丽校园建设,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安全实验室”达标考评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全实验室达标考评工作
(一)考评范围
全校各院(系)、直属单位、校设科研机构等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所有开展教学、科研的各类实验室。
(二)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分为“实验室安全与卫生”和“实验室安全文化”两个部分。其中“实验室安全与卫生”部分主要包括组织体系、规章制度、安全教育、环境与管理、安全设施、水电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仪器设备安全、个人防护与其它等11个大类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浙江大学实验室安全与卫生检查办法》(浙大发设[2015]2号)中的附件——浙江大学实验室安全与卫生检查工作项目(附件1)。其中,与化学安全、生物安全及辐射安全等相关的危险品,要根据教技司〔2015〕265号《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品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附件2)的要求,从危险品的购买、使用、保存到处置各个环节,进行自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另将“实验室安全文化”单列,作为考评的另一部分内容,旨在营造实验室的安全环保文化氛围。
(三)考评方式
各单位组织实验室自查和单位自评,并将自评结果上报“三室一堂”实验室专项整治工作组(以下简称“实验室组”,办公室设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实验室组成立“安全实验室”达标督查小组,到各单位进行现场实地督查;成立“安全实验室”考评组进行最终优秀安全实验室的评选。
(四)工作要求
1.明确安全职责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考评活动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安排,做好“安全实验室”达标考评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分工与安全职责。更新院系、所室两级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每间实验用房的安全责任人、所涉及的危险类别、防护措施、灭火要点等信息,填写至《浙江大学实验室安全基本信息表》(附件3)中。
2.组织自查与整改
在进行“安全实验室”达标考评前,各单位可以先行组织一次实验室安全检查,要求各实验室根据附件1相关内容,排查隐患并及时整改,同时关注实验室安全文化建设。
3.开展达标考评
各单位组织人员依据附件1的相关条款,对本单位的实验室进行达标考评,填写《浙江大学“安全实验室”达标评分表》(附件4),并将所有实验室的考评结果汇总到《院系单位安全实验室达标活动汇总表》(附件5)。同时,各单位要督促实验室及时整改不符合项和基本符合项,多次整改仍未能达标者,实验室将被停业整顿。
考评总分为100分,其中“实验室安全与卫生”部分95分,“实验室安全文化”部分5分。考评总得分计算公式:(符合项条数/适用项条数)*95+安全文化得分。考评总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的为安全达标,否则不达标。
学校将发文通报考评达标的实验室,并给实验室张贴“安全达标实验室”牌。今后,将组织人员对达标实验室进行不定期抽查与督查,发现不达标或出现安全事故,将上网通报并摘牌,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二、安全达标实验室评优工作
各单位根据《浙江大学优秀安全实验室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6),从本单位的“安全达标实验室”中推荐优秀安全实验室,上报“实验室组”。推荐优秀安全实验室不唯得分高低论,须综合考虑安全管理工作量和安全文化建设效果两个方面,以科研实验室为主,兼顾教学实验室。
经达标督查小组实地查验、报考评组评审,最终确定100个“优秀安全实验室”。学校将发文通报,并颁发证书,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时间安排
1. 2015年10月27日-11月25日:各单位动员,各实验室自查
2. 2015年11月26日-12月11日:各单位成立考评组,进行达标考评
3. 2015年12月12日-12月18日:各单位推荐“优秀安全实验室”
4. 2015年12月19日-12月31日:学校达标督查小组督查,考评组确定优秀名单
5. 2016年1月中旬:表彰总结
四、上交材料
请各单位于2015年12月18前将以下材料上报至实验室组:
1.《浙江大学实验室安全基本信息表》(附件3,电子版)
2.《院系单位安全实验室达标活动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与单位盖章的纸质版)
3.被推荐 “优秀安全实验室”的《浙江大学“安全实验室”达标评分表》(附件4,电子版与单位盖章的纸质版)
纸质版材料可交至设备处各校区办公室。
联 络 人:章兴棋
联系电话:88208993
“三室一堂”专项整治实验室工作组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