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夏学期本科生考试通知及时间安排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6-14浏览次数:2009

各位老师:

本科生2015-2016学年夏学期课程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16624—7月3日进行。 

 考试时间为:上午800—1000 1030—1230

             下午1400—1600;晚上 1830-2030

     

为保证考试质量及严肃考场纪律,请各位主、监考老师必须提前15分钟到考场,并认真填好浙江大学考场情况记录表

监考教师排定后不得擅自变更。因故确需变更或由他人代替时,必须事先填写《浙江大学监考教师替换申请表》(请点击下载),并获得所属院、系教务管理部门批准,报本科生院教务处课程与考试中心备案。监考教师不得自行请其他教师、研究生或其他人员代替监考;无故不到或迟到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监考教师务必严格执行浙江大学监考人员职责,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监考教师应携带校园卡或工作证,并佩戴监考证参加监考;考试前应按监考教师职责要求做好考场考前的清场工作,在黑板上写好规定的板书内容。在监考过程中不得使用手机,并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考场纪律。考试结束后将及时通报监考教师履行监考职责的情况。

各位主考老师请在考试完10天内(考查课从考试周第一天算起)及时将成绩输入现代教务管理系统,由于成绩录入工作从2013-2014冬学期开始学校有了新的要求,所以具体操作办法请参见http://bksy.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711168&object_id=968149

本科生考试卷卷首教务处已更新格式,请按新格式打印,试卷卷首点击下载

关于试卷印刷,教务处进行了新的试卷印制流程,需要教师进入个人教务管理系统申请印刷,咨询电话:88206125    88208683

注意:

 另外,详细成绩单一份(含平时成绩以及总评成绩,并用水笔签名)、考试(考查)课的试卷(AB)A卷评分标准、试卷分析及AB空白卷(考查课请任课教师自拟一份评分标准)请交各系资料室存档

 

请各位老师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一份成绩单(只含总评成绩,并用水笔签名)以及考场情况记录表交到安中大楼A339本科生科办公室

 

 2015-2016学年夏学期监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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