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保办关于2016级秋季研究生新生及部分研究生老生缴纳大学生医保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9-28浏览次数:192

   根据杭医保【201415号文件规定, 2014年度起大学生城居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60/学年。经学校决定,2013级及以前的在规定学制内的公费老生仍按30/学年缴纳。学校从2014级秋季入学新生开始按学制一次性预收,120/2学年,180/3学年(2.5年学制按3年缴纳),以此类推;老生仍按学年度缴费,包括春季入学博士生、延期毕业学生。

参保学生享受杭州市大学生普通门诊、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保待遇。具体政策登录http://zdyy.zju.edu.cn/查询。
1、参保缴费名单:见附件
2、免缴费对象:
持有效期内《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学生(相应材料的原件需在10月15日交到校医保办,并在市医保备案)。
3.缴费方式:银行代扣。
4.扣款时间:2016930
若因银行卡内金额不足造成扣款不成功,医保办将做退保处理,请各学院(系)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务必提前把费用存入缴费专用银行卡(中行卡),以免影响学生医保待遇。
咨询电话:校医保办88981591
附件
医保办
                     研工部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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